省物价局出新规房屋评估费用不能转嫁房主

2019-05-31 14:54

  想办贷款,先“捆绑”买点理财产品;办贷款时的房产抵押登记费,转移给客户去承担……本月起,银行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将被禁止。近日,省物价局出台《江苏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与行为规范暂行办法》,今天起实施。

  新规:商业银行开展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的审查时,应依法承担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强行指定金融消费者到相关机构或企业接受资信调查、抵押评估、公证、保险等服务,与相关机构或企业实现利益分成,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金融消费者。商业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时,应承担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费用,不得转嫁给房屋业主。

  解读:以前,市民在向银行办房贷或者是房产抵押贷款时,房屋的抵押、评估费用,往往会被要求由客户自己出,而以后,这些费用将由银行承担。

  新规:商业银行开展市场调节价的服务,应严格界定开展贷款业务收取利息与开展中间业务服务收取服务费的范围,不得借发放贷款、优惠利息浮动幅度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金融消费者接受中间业务服务、其他金融服务等,强制或变相强制向金融消费者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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