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
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1、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1月13日(T日),
在2020年1月13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
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20年1月13日(T
有公司27.31%的A股股份,其实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友根、陆丽丽承诺出资不低
于19.93亿元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占其可参与优先配售金额的99.96%。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月15日(T+2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73.00亿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
债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1.90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
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
1、向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
“东财发债”,申购代码为“370059”。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
(1,000元),超过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0
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
证监许可[2019]265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东财转2”,债券代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0日,T-1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0日,
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东方财富的股份数量按每股
配售1.0870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
转换为张数,每1张(100元)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10870张可转
售代码为“380059”。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
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
5、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6,715,608,655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
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72,998,666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的申购,申购简称为“东财发债”,申购代码为“370059”。每个账户最低申购
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
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是10,000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
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0亿元,发行数量为73,000,000
(2)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
(5)初始转股价格:15.7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6)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1月17日,T+4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7月17日)起至可
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
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3.00亿元
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东方财富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0870元面值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
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6,715,608,655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72,998,666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73,000,000
张的99.998%。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
售代码为“380059”。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
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
“东财发债”,申购代码为“370059”。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
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
由承销团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73.00亿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
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1.90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
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
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0日,T-1
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东方财富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0870元面值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
张(100元)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10870张可转债(具体参见本公
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如
认购1张“东财配债”的价格为1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
(3)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
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出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
10,000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各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20年1月13日(T日)(含
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10张(1,000元)配一个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月14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
2020年1月14日(T+1日)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0年1月15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
2020年1月15日(T+2日)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
2020年1月1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
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0年1月17日(T+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
购金额不足73.00亿元的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1.90亿元。当包销比例
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
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