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杰,字怀英,并州太原(今山西省太原市)人。生于唐太宗贞观四年(630),祖父狄孝绪,做过尚书左丞,父亲狄知逊做过夔州长史。少年时代,他刻苦攻读,专心致学。有一次,县吏下来调查案情,周围的人都争说与己无关,独狄仁杰仍伏案读书,不予理睬。县吏很气愤,责问狄仁杰。狄仁杰回答说:“我正在和书中的圣贤对话,哪有闲功夫和俗吏搭腔。”气得县吏无言以对。后来,狄仁杰以明经中举,进入仕途。明经是唐代科举制度的重要科目之一狄仁杰最初任汴州参军,不久为人所诬告,这时工部尚书阎立本为河南道黜陟使,他召狄仁杰查问,发现狄仁杰有异才,举荐他当了并州法曹。在并州都督府,狄仁杰以孝以著称,很受时人尊重,称“狄公之贤,北斗以南,一人而已。”
高宗仪凤元年(676),狄仁杰上调升任掌握刑狱的大理丞。狄仁杰处理案件,公正果断,效率极高。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处理了一万七千人的案子,公平合法,没有一人上诉伸冤。秉公执法是他办案的特点。有一年,左威卫大将军权善才,右监门中郎将范怀义,误砍了太宗昭陵上的柏树,狄仁杰判两人免官,上奏高宗。高宗非要定两人死罪不可。狄仁杰认为,罪不当死。他对高宗晓之以理:“皇上,自古以来顶撞皇帝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我并不以为然。
在夏桀时代也许如此,而在尧舜时期则不然。臣庆幸生活在尧舜一样的时代,不怕皇上听不进我的劝谏。汉代的时候,有一个盗贼窃取了高祖庙堂里的玉环,汉文帝大怒,将盗贼交与廷尉张释之处置。张释之按法判处弃市(杀头)罪,上奏文帝,文帝大怒,斥责说:‘人无道以至于此,竟敢盗取先帝明器!我交付廷尉,欲判他灭族之罪,而你却拘守成法,有违我尊崇宗庙的愿意。’张释之免冠叩头说:‘法今该如此判处。
今以盗宗庙族而灭族,万一有一个愚民挖取了长陵上的一锹土,皇上将以何法惩治呢?文帝终于认识到廷尉的判处是恰当的。今天依照大唐法律,权、范两人并没有犯死罪,陛下却下旨将二人处死,法令如此反复无常,以后还怎么治理国家呢?为昭陵上的一棵柏树而处死二位大臣,后世之人将如何看待陛下呢?”唐高宗觉得狄仁杰说得有理,遂免了权善才、范怀义的死罪,流放岭南。
这件事使唐高宗看到,狄仁杰是个有胆有识的人,不久便升他为侍御史,举非法,督察郡县。在侍御史任上,他不顾个人安危,不畏显贵权势,单枪匹马地向那些悖宠用事、违法乱纪的官员展开斗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