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江门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5-12 11:45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8号)安排,考试定于2020年9月举行,统一采用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后资格复核方式。现将我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先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登陆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注:我市考生请务必通过“广东省”这一端口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及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务必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属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求进行考后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至9月4日。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时间、报考程序、报考收费等详见(粤财会〔2020〕8号)。

  全部成绩合格的考生到现场审核时应提交经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及《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格式见附件)各一份,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如凭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报考的,须提供该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成绩合格的考生到报名点(蓬江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新会区财政局会计股)进行考后资格审核时应提交经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及《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各一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各市(区)财政局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咨询及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我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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