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要充分体现选民意志”续

2019-03-22 15:47

 “两年多来,我们多次反映当地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涉嫌存在的一些问题。去年12月,多家媒体以《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要充分体现选民意志》为题,对此事进行了公开报道,但至今得不到妥善处理。”最近,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道先锋村陈家庄村民关友生、陈学升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2016年11月25日,西安市长安区十八届人大代表选举斗门街道第一选区,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选举。在这次选举过程中涉嫌存在一些问题。没在陈家庄村登记选民,没公布选民榜,没公布候选人名字及简介,没提前公布选举日期,没提前发放选民证,没有固定投票点。选举投票是工作人员抱着用红纸粘贴的纸盒子,走街串巷。选举时还在发放不符合规定的无效选民证,空白无个人信息。投票时以住宅为单位一个人代填几户,实际填票人大概只有30%左右。多少户长期在外居住不在家,还有临时打工的人,票都不知道是谁填了。

       
 
为了维护选举的公平公正,2016年11月28日以来我们向省、市人大反映情况,市人大要求区人大依法处理。区人大某领导说选举有瑕疵,斗门街道某领导说现在社会都是这样,多次出示虚假答复,欺上瞒下。至今年7月份,斗门街道又出示公文说不是政府部门管的,又打回了区人大。

       
 
此前,在2018年4月2日,斗门街道人大工委作出处理意见称:“在2016年11月进行的长安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选举中,因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力,导致先锋村陈家庄117张选民证信息未填写。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第二章第四条之规定,经斗门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做出如下处理:决定给予(村)党支部委员陈某何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小组长陈某峰诫勉谈话。”而实际上,陈某峰的职务是村委会委员。

       
 
两年多来,我多次通过挂号信等方式向省市人大及代联委反映情况,几经批转,但至今得不到妥善处理。希望通过媒体声援,能够得到法律部门的法律援助。在2018年2月13日,斗门街办领导带领斗门财政等4人,利用春节之际将扶贪礼品给我送到家,还有两千元红包。经与街办扶贫办核实,此物是走扶贫项目出的。
 
    做好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对于稳定基层、拓宽基层民主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身为既没有多少文化,又没有什么背景的普通农民,为此事跑了两年多时间,别无他求,就想给选举法一个尊严,就想说“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要充分体现选民意志”。(西安市长安区:关友生 陈学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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