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太平鸡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19-10-12 15:29

  在9月24日-26日在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一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会上,由康县太平鸡养殖协会申报的“康县太平鸡”农业产品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经农业农村部审查同意,认为“康县太平鸡”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保护条件,农业农村部拟准予登记,依法实施保护。

  “康县太平鸡”主产于甘肃省康县阳坝镇周边区域,因原属太平河流域太平乡(后撤乡并镇,现属康县阳坝镇)辖区而得名。是甘肃省唯一具有保种扩繁价值的地方优良品种,在《甘肃省畜禽品种志》、《陇南农业志》、《康县志》均有记载。“康县太平鸡”以黑羽红冠为主要特征,体格高大,体型紧凑,生产性能以肉用为主,蛋用为辅、肉蛋兼用,具有适应广、抗病性强、肉嫩骨细、肉质鲜美等特点,在市场上有较高经济价值。2015年1月15日,中央电视台军事农业频道曾做过采访报道。

  “康县太平鸡”是康县第一个由农业农村部登记保护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目前,太平鸡的发展已经在康县全域覆盖,并延伸到周边市县。(通讯员 何德平 温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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