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医疗设备及养生保健设备采购(GS2015-Z1-G026MM)公开招标公告

2019-01-25 11:17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巴马瑶族自治县民族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及养生保健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巴马瑶族自治县民族医院委托,对一批医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远程多学科诊断系统设备1套、自助健康评估与云端健康管理系统2套、中医体质辨识系统1套、中医经络检测仪1台、颈动脉彩超1台、负磁循经通络仪12台、高频气血循环机 4台、心脑血管治疗仪6台、电子灸治疗仪14台、光波照射治疗仪10台、负离子波动能量仪器16台、替代运动仪4台、音乐疗法治疗仪2台、射频治疗仪1台。

  2、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零壹万陆仟肆佰元整(¥3,016,400.00);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本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6、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原件备查)。注:以上证件或资料复印件一份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且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可。材料合格有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后复印件留下存档,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递交方式:转帐、电汇等非现金非个人转账形式;投标人必须于截标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到指定银行账户,且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或备注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办理手续时必须督促银行写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换取保证金收据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易中心办公室(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投标人只有在持有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才视为已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因银行流程或投标人办理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财务部门未能及时开出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7日下午14时~15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7日下午15时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授权代表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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