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分析指出:“如今一些不法之徒或不良企业,将诈骗对象瞄准了老年人群体,利用这些老年人群体大多独居、对金融、投资知识不是很了解,对新生的各种非法集资形式难以辨别,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不强、爱贪小便宜的心理,实施犯罪。”
刘俊海建议,老年人对于短时间内可以获取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将情况告知成年人子女,或者咨询相关政府权威部门。不轻易签署涉及到重大财产变化的合同,加强自身风险意识。
根据《风险提示》,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无法律定位,经常被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二十个保健食品执法典型案例”中,就披露了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查办向老年人销售假药案。
这家企业先是违法搜集老年人个人信息,然后利用老年人信任有关协会组织和渴求健康的心理,擅自以杭州老年保健协会的名义反复向目标老年人进行电话推销,宣称其产品可以包治百病,将其效果神话。在老年人购买产品后,又采取在包裹中放置兑奖券以兑奖为名要求其支付手续费、税费,进一步诈骗老年人的钱财。而其用来推销的所谓保健品,有部分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其中“熊胆粉”更是由南瓜粉所冒充的假药。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立案侦查,截至案发之日,本案已查实的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受害者达5000余人。
《风险提示》说,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向记者介绍说,目前社会上很多面向老年人的非法集资组织,其主体并不具备实施养老服务或提供养老产品的资格。这里就要强调监管职能部门的责任了。
随着中国养老产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养老产业已进入投资窗口期,伴随养老意识的普及,养老消费需求还将进一步提升。据统计,未来养老产业规模仍将扩大,2019年中国养老产业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7.5万亿元,到2024年预计将突破10万亿元。
“虽然养老服务业市场前景可期,但是相关配套的软硬件设施还需要赶紧补课。特别是政府监管方式要尽快完善。”高秦伟说,比如上述案例中披露的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收取高额押金或会费,是以提供养老服务承诺为前提,这到底属于商业赊销行为,还是涉嫌非法集资?将此类业务活动纳入金融监管范畴还需商榷,但无论怎样,上述行为本身就存在很大风险,如何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是摆在当前政府职能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