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24 08:41:00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427
当前我市已全面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但养老机构是老年人聚集的场所,老年人群体免疫力较弱,属于易感染人群,疫情防控仍旧马虎不得,特别是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圣水湖养老院因没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养老院人员感染的事件值得我们深思。为做好现阶段养老机构接收返院老人入住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申报备案。各地要把握好“如果老年人在家里能够得到很好的照顾,建议暂缓回到养老机构”的原则,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各养老机构可以开展接收因家庭无力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春节返家或探亲的老人,但民政部办公厅《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规定的6种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老人除外。同时养老机构要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备案表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经主管民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接收返院老人入住。暂不办理接收新入住老人。
二、做好隔离观察。各地要指导养老机构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科学设置院内隔离室和隔离区域,尽力满足返院老人的需求。本市户籍的老人返院前1周居家隔离,每日上下午向养老机构上报2次身体状况,包括体温是否正常、有无咳嗽症状等,养老机构做好记录,实行“一人一策”。居家隔离1周后符合返院条件的,由其子女出具书面承诺,承诺老人居家隔离以及没有与湖北武汉等地人员以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情况,原则上老人返院后再实行7天的隔离期,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市外户籍的老人建议视情延长隔离观察期。
三、实行封闭管理。各地养老机构仍然实行封闭式管理,强化进出管理,加强门卫值班,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不必要人员进入。定点定人定时做好老人房间、公共场所、卫生间等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落实晨检晚检制度。养老机构食堂实施分餐、送餐制,禁止老人、工作人员聚集用餐,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四、强化信息报告。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帮助各类养老机构解决接收返院老人入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负责”的要求,监督恢复接收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对于不能落实防疫工作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予以惩戒。继续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养老机构要将疫情监测情况、疫情排查信息等每日向主管部门报告,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按照预案要求及时规范处置到位。
经慎重考虑,我单位拟于2020年月日恢复接收返院老人入住,承诺将积极承担防疫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机构下达的各项指令,严格落实在人员进出管理、就餐管理、卫生防护、教育宣传、信息报告等防疫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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