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三举措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2020-07-20 14:42

  为切实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做好老年人服务保障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健全补贴制度。该局不断优化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制度和高龄津贴制度。自2019年7月开始启动农村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对户籍在本县庐城镇以外地区,且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每人每月发放50元现金补贴,采取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按季度打卡发放。符合条件的老人可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申请人二寸近照、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扶贫手册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填写《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核表》。个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二是开展探视走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工作,依托村(居)民政专干和村(居)两委分片干部对农村散居的特困老年人、70周岁以上无子女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70周岁以上低保家庭的空巢老人(子女居住地与本人不在同一县域范围内)、60周岁以上的失能半失能、失智无子女老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等六类人员定期上门探视走访。通过探视走访,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农村留守老人的关心关爱,温暖了老人的心。注重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指导各镇(台创园)按照依法养老,签订赡养协议,解决了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问题,让他们更好地安心度晚年。

  三是加强数据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管理,开展对身边没有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人信息排查,及时将所有留守老人信息,准确、完整地填入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台账和系统信息,确保农村留守老年人在有效保护范围之内。

  截止7月20日,全县共录入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老年人563人,发放农村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411.9万元,惠及13580人;发放高龄津贴856万元、惠及全县28411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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