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三类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0-08-05 15:58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失业人员如果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发生了以下八种情况的,将停发失业补助金。这八种情况包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除了失业补助金,《通知》还明确,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京有参保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880元/月,按月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5月至12月。临时生活补贴也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也不能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7月1日起,北京市的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申领将全面推行“个人承诺”和“全程网办”的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北京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APP,在线录入本人身份证号、银行账号信息,即可申领相关失业保险待遇,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失业人员提交信息后,经办系统将通过调取、比对多方数据,验证失业人员享受待遇的资格,审核结果将以短信等形式通知到本人。一般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审核通过的次月16日,失业保险待遇将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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