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这三类人员也可领

2020-08-05 15:58

  7月16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人社局获悉,为更好地保障基本民生,经市政府同意,德州市大幅度、阶段性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展至城乡所有参保失业人员,在疫情期间兜牢民生底线。

  扩大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范围:除按现行规定,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现标准每人每月1395元,下同)外,新增加三类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办理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失业人员(此类人员按申领时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

  新设失业补助金政策,对部分失业人员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这项政策适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两类人员,即所有参加过失业保险、目前未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缴纳社保的人员,将为这两类人员发放为期6个月如下标准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1年以内,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200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1年以上(含1年),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400元标准发放。另外,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

  符合条件的上述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领(其中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也可通过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申领)。对通过互联网线上申领有困难的人员,可在最后一次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记者 汤锦瑶 通讯员 刘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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