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五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2020-08-28 14:57

  近日,石狮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石狮将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着力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长效机制建设。

  据悉,专项行动将主要围绕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对标整改、等级评定、综合监管等方面展开。

  疫情防控方面,各镇(街道)、养老机构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预防制度,积极开展核酸和抗体检测,在严格按照“一申请二评估三排查”的流程有序接收“双返双新”人员(返回服务对象和返岗工作人员、新服务对象和新入职工作人员)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入院体检流程,设置隔离观察室、来访接待室等场所,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安全生产方面,要围绕养老机构房屋结构、地质灾害、消防、食品、服务管理等方面安全问题,持续组织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一落实限期整改。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优先改造农村养老机构,引导和帮助全市存量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要报请机构所在的镇(街道)政府组织联合执法,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缔、关停、撤并,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

  对标整改方面,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要组织养老机构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开展自查,整改不达标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督促指导,对不符合安全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部门强化分类指导,鼓励和支持其在国家标准生效实施前整治达标,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6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等级评定方面,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做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到2020年底前,全市普遍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依托省养老服务信息综合平台、福建养老服务网、福建养老公众号等,实行全流程公开,为养老服务市场公平竞争和老年人知情选择提供参考。继续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评上五星级奖10万元,评上四星级奖5万元,充分发挥等级评定示范效应,推动养老机构等级管理长效机制。

  综合监管方面,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齐抓共管的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

  《方案》同时对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开展养老服务市场综合检查整治、提升养老院信息技术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记者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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