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六举措”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2021-01-07 11:40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镇街严格做好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检查工作,杜绝麻痹松懈思想,牢固树立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思想认识,抓紧抓细抓实抓严各项常态化防控举措。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要专门指派人员,对辖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日常巡视以及为老年人、儿童提供就医。区民政局每个中层干部结对一个养老机构,负责日常联络。

  二、联防联控养老服务机构重点人员。对近 14 天内曾经到过出现确认病例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及养老上门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摸排,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要求养老服务机构内18-59 周岁的工作人员打新冠疫苗。

  三、严格落实餐饮食品服务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各养老服务机构全面落实餐饮食品服务安全操作规范,采购食材须有合法明确、可溯可查的进货渠道,特别是要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和消毒工作。提供助餐配送餐服务的,要采取分时段就餐,就餐时确保安全距离,送餐过程要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取餐采用不近距离接触的方式。

  四、严格管控院区人员出入。要求各镇街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继续做好测温、亮码、查行程、戴口罩等出入管理工作和环境消杀等事宜。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时,提前联络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无健康码(通行证)或 14 日内接触过出现确认病例地区来往人员的老年人,一律不予服务。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象(含家庭人员)切实做好健康码查验、测温登记、行程查询。每次服务前工作人员需向区 96345 社区服务中心报体温及健康状况。提供服务时,戴口罩上岗,进行手部消毒,门外换鞋或穿鞋套进门,与老年人保持适宜距离,减少非必要接触,服务完成后立即离开,减少交流。

  五、严格管控家属探访和老年人外出。来院探访老人的家属以及亲属朋友需提前预约,并出具 7 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除必要的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养老机构老年人不得随意外出。确需外出的,老年人外出前要通知家属或监护人做好外出期间的防护工作。在院外发生诸如亲密接触病例等事件,须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 14 天后方可返院。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包括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和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实施“测温、亮码、查行程、戴口罩”等基本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平时老年人之间应保持距离,减少非必要接触。

  六、做好物资储备工作。要求养老服务机构自行购置医用口罩、防护服、护士帽、 消毒液、测温仪等医疗物资,为防控工作提供充足的医疗物资保障。按规定储备老年人、儿童及员工生活物资,确保生活正常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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