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1
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的通知,控股
集团与自然人范明科先生签署了《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2月1日登载于《中
编号:2019-007)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
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收到控股集团的《告知函》,现将函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与本次交易对手方范明科先生磋商,鉴于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资金规模较大,范
明科先生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资金调度,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控股集团尚未收到范明
科先生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财务顾问正在审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
查意见,尚未完成。控股集团将积极与交易对手方沟通,督促其尽快完成本次交易事项;
待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完成后,控股集团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