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正在等一个带着玫瑰花的女孩,他和她深交已久,却素未谋面。13个月前,在佛罗里达的图书馆里他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写在书的空白处的批注引起了他的兴趣。从柔和的字迹可以看出,这是自一位有思想、有见解的人。
他从书皮上发现了这本书原来主人的名字——哈里斯·玛尼尔小姐。他花了一些时间和精力,最后终于找到了她的地址。他给她写了一封信,信中做了自我介绍,并邀请她回信。
在随后的一年零一个月里,两个人通过信件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一段浪漫的故事正在慢慢孕育。约翰要求她寄一张照片来,但她却拒绝了。她觉得如果他真的在乎她,那么她长相如何并不重要。后来他们安排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晚上七点钟在纽约中心火车站。
“你会认出我的,”她写道,“我会把一朵红玫瑰别在衣领上。”所以那天晚上七点钟他就在车站寻找那位带着红玫瑰的女孩。
一位身穿绿色衣服的年轻女子向他走来,她身材修长而苗条,眼睛蓝蓝的,美如鲜花。他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向她走进近。就在那时,他看见了——哈里斯·玛尼尔——一位年过40的女人。女孩很快地走开了。他感觉自己好像被分裂成了两半——他是多么强烈地想跟随这位年轻女子,然而又是如此深深地向往这位在心灵上陪伴他、鼓舞他的女人。
他没有迟疑,挺起胸膛,说道,“我是约翰,你一定是玛尼尔小姐吧。我很高兴你来和我相见,我能请你吃饭吗?”
女人笑了笑,回答说:“孩子,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那位穿绿衣的年轻女子请求我把这朵玫瑰别在我的外套上面。她说如果你邀请我吃饭的话,我就告诉你她在马路对面的餐厅等你。她说这是一种考验!”
玛尼尔小姐的智慧让人敬佩。一个人对那些平淡无奇的事物的表现恰恰反映出他内心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