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蠡以为大名天下,难以久居。且勾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为书辞勾践曰:“臣闻,主忧臣劳,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所以不死,为此事也;今既以雪耻,臣请从会稽之诛。”勾践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
范蠡帮助越王勾践灭了吴国以后,觉得自己的声望太高,有点近乎功高盖主了,继续在越国生活下去非常危险。因为范蠡很清楚越王勾践的为人,可以跟他一块儿吃苦受罪,却很难跟他一起在安定的社会里生活。于是就写了一封跟勾践辞别的信,信上有这样几句话:“我听说有这样一句话,叫做如果君主感到忧愁,做臣子的就应该再努力地工作;如果君主蒙受了羞辱,那么做臣子的就应该马上去死才对。前几年您在会稽受到了亡国的耻辱,我之所以没有去死,是因为为了今天的胜利我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现在亡国的耻辱已经报了,我请求您为了您曾经受过的羞辱,把我杀了吧。”勾践对范蠡说:“我准备把国土分出一部分给你。你如果不接受,我就杀了你。”范蠡回答说:“您说的话是旨意,我做的事是我的想法。”于是范蠡带着家里轻便容易携带的财宝,和手下的人一起乘着小船漂洋过海而去,最后再没有回到越国。
这段典故有其消极的一面,也有一定的借鉴价值。说消极,范蠡把“主”与“臣”之间的关系,固定在绝对的“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之上,主人有了烦心事,下人们以更任劳任怨的实干精神来给主人排解排解到没有什么;可是主人蒙受了羞辱--来自于精神上的折磨,下人的死就不一定管事,也就未必一定以死谢之。比如吴王夫差最后兵败,完全是因为他自己拒绝了伍子胥的直谏,所以他受辱而忠臣未必一定要用死来承担后果,这就是中国古代社会对“愚忠”、“愚孝”理论的践行,并不可取。说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如果我们为作为父母的子女、作为单位领导的下属,把父母的、领导的“忧”甚至“辱”看成是自己对他们履行义务的不利,或者说是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尽管未必一定去死,但一定要更加努力,以此来不断检讨自己、鞭策自己,那么你的父母有可能会转忧为喜,你的领导一定会对有这样自觉的下属而获得一些满意感。
这段典故,如果我们把它看成是一种自我约束、自我警醒的行为标准,就有点“古为今用”的意思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