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报送“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优秀成果的通知

2019-05-05 10: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继续实施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促进文物保护利用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经研究,我局计划于2019年发布《“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优秀成果汇编(2016—2019)》。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11月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以来,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围绕文物与教育、旅游、创新创意、设计和动漫游戏等领域跨界融合,涌现出的“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优秀成果。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交项目总数不应少于5个,不超过10个。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类型、起止时间、项目内容、特色和亮点,以及相关照片、视频等,单个推进项目需提供2—4张图片,每张分辨率不得低于500dpi。

  (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有关直属单位向国家文物局直接报送相关项目信息。

  (三)请各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并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成果及相关资料发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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