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我国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收入3246亿元同比增长202%

2019-06-01 15:17

  (马秋月/文)5月29日消息,近日工信部公布2019年1-4月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统计数据显示: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继续回升,1-4月,我国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3246亿元,同比增长20.2%,增速较一季度提高2.9%,与去年同期增速的差距收窄到4.7%。

  同时,研发投入增速仍在高位。1-4月,全行业研发投入额达134亿元,同比增长21.4%,增幅较一季度小幅回落1%。

  互联网企业在网络音乐和视频内容、旅游出行、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应用不断创新,带动互联网收入规模稳步扩大。

  信息服务收入增速回升,音视频服务增长突出。1-4月,包括网络音乐和视频、网络游戏、新闻信息、网络阅读等信息服务收入规模达2240亿元,同比增长21.8%,较一季度提高4.6%,占互联网业务收入比重为69%。

  互联网平台服务增速回落。1-4月,以提供生产服务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为主的企业实现业务收入679亿元,同比增长17.1%,较一季度回落7.8%。

  互联网数据服务保持高速增长。在“互联网+”深入推进和各行业信息水平不断提升的拉动下,作为关键应用基础设施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云服务、云存储等业务保持快速增长。1-4月,互联网企业完成相关的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33.5亿元,同比增长33.9%;截至4月末,部署的服务器数量达151.7万台,同比增长26%。

  在地区发展上,中部、西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高出全国,部分大省增速回升明显,部分省市增势突出。

  1-4月,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544亿元,增长20.3%,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2.6%。中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65亿元,增长19.8%。西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17.8亿元,增长25.3%。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4.8亿元,增速由一季度的转负为正,同比增长12.1%。

  互联网业务收入居前5名的广东(增长13.3%)、上海(35.7%)、北京(15.9%)、浙江(23.5%)和江苏(25.9%)共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460亿元,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比重达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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