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中心2019年度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驻场人员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07 05:41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受国家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度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驻场人员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提供人员完成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机房、网络、云平台及接入部委的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需求书。本次招标购买三年度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需求书)。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包括企业和其他组织)。(2) 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分支机构。(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5) 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6)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人还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title=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其主体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否则本次其投标将被拒绝。(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7)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或五证合一,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纳税复印件及缴纳的社保记录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前台标书发售处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前台标书发售处;

  4.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5.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登记备案及注册(登陆地址:);

  6.根据项目特点及相关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具体格式自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保密承诺书(具体格式请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发送邮件至.cn,标明工作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索取内容(什么项目、什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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