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建言|理性对待互联网平台垄断既不自由放任也纷歧刀切干预

2019-06-29 22:14

  跟着数字经济蓬勃成长,平台经济已成为应用最广、影响最大的新的经济形态,是鞭策经济增加的紧张新动能。一批快速崛起的互联网平台在大幅晋升资源设置效率的同时,也在一些范畴因“一家独大”的市园地位及不妥的市场竞争举动带来了不少治理难题。从国际到海内,“规制平台垄断”的呼声日益高涨。对羁系部分而言,需要在鞭策数字经济康健成长的同时,确保良性有序的市场竞争,有用掩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勉励互联网企业创新。为此,需深刻熟悉平台经济、平台竞争的根基纪律和互联网平台垄断征象的实质,创新羁系思绪和执法方式,切实落实包涵谨慎的羁系要求。

  平台一般是指那些毗连两类或两类以上用户(如买方和卖方),实现商品、办事和信息互换等的生意业务场合。经济学意义上的“平台”最早由两位闻名经济学家让·夏尔·罗歇和让·梯诺尔给出了一个开端界说:双边(或多边)市场是一个或几个许可终极用户生意业务的平台。平台的原型最早可追溯到几千年前就有的农贸集市,但其内在与外延并不局限于此。平台的焦点经济道理就是匹配用户,通过商品、办事或钱币互换为全部平台介入者缔造价值。

  因为生意业务成本、时空限定等缘故原由,大都传统平台无论是在经济范围上照旧社会影响力上都十分有限。但陪同着互联网的成长,出格是大数据、云计较、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能的快速扩散,平台在用户数目、信息交互速率、匹配规模及成本效率上实现了质的奔腾。一大批新兴互联网平台蓬勃成长,它们的功效已从纯真地提供匹配或毗连(即去中介化)进级到了对资源的直接调理和设置,甚至能重构价值链。

  平台间竞争不仅是争取用户数目、赢得细分市场,更多的是争取消费者有限的“注重力”和向商户、开辟者提供足够的存眷度。与传统实体平台比拟,数字化平台间的竞争越发猛烈,更具动态性、跨界性,竞争格式和决定因素出现出不少新的转变。因此,平台垄断与传统经济中的市场垄断、天然垄断等都有很大不同,垄断效应也差别。

  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大多是双边或多边平台,具有毗连和匹配供需的市场性子。其范围扩大或规模扩展能大幅降低生意业务成本、改善供需两边的匹配效率、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客观地看,平台竞争的“赢者通吃”征象比力普遍,市场容易出现高集中度的格式,全球知名的互联网企业大多具有必然的垄断性职位。

  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始终面对猛烈的竞争压力,其市场上风职位每每是短暂、懦弱的。互联网创新迭代迅速,优胜劣汰高度动态化,倾覆性创新时有产生;数字技能扩散打破了许多传统市场的进入壁垒,使得差别平台间的跨界竞争也越来越普遍;用户可以同时在多个平台上生意业务,转换成本不高;海内互联网平台还面对越来越大的国际竞争压力。经验表白,即便再乐成的平台也难以制止竞争,潜在的竞争压力甚至是保存威胁始终存在。

  可见,互联网平台的垄断效应大多是分工细化、技能创新、错位竞争、消费者选择的成果,并不料味着市场失灵,很大水平上还能与市场竞争彼此促进和转化,有助于资源设置效率出格是动态效率的晋升。

  固然,一些互联网平台可能呈现的损害竞争及消费者权益的举动,值得高度存眷。代价敲诈、虚伪信息等在传管辖域尚未解决好的问题,在平台市场上还可能被放大。只管有些举动并不是一定地损害市场竞争,但羁系部分依然需要精确评估和妥善应对这些新问题。

  一是许多传统的反垄断阐明东西和判断尺度需要调解。好比,界定平台企业的相干市场难度较大,市场份额、红利程度等传统指标对认定市场支配职位的合用性降低,基于代价竞争的阐明东西也难再合用。

  二是反竞争举动的观察取证难、效果评估难。好比,带有必然诱导性子的代价补助、带有架空竞争效应的纵向一体化、依赖算法自行告竣的垄断协议等。

  三是执法的规模和机会难以抉择,司法接济不实时、不充实。过早干预可能损害市场自身的竞争机制,过晚干预又可能面对事实上难以挽回的竞争失序或消费者丧失。

  四是现有的羁系手段、执法能力还跟不上,专业化执法步队不强。互联网平台成长日新月异,对执法职员的素质、羁系技能能力等都提出了很高要求。

  五是竞争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分的协调共同难理顺。现有的体制架构大多是条块化和属地化的,各部分条块支解的羁系体制造成“政出多门”,部分之间协调不敷,甚至存在差别部分之间的政策、尺度要求等相抵触的征象。而互联网平台上商家的谋划勾当每每是跨范畴、跨地域的,一个部分或一个地域的羁系气力难以应对,传统的垂直羁系模式已不能满意实际需要。

  我国互联网平台经济另有伟大的成长空间和增加潜能,简朴采纳“自由放任”或“一刀切式的干预”都是不合适的,应在勉励其充实成长的同时,妥善解决新问题,应对新挑战。

  要从多个视角综合衡量反垄断方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对数字经济平台市场的动态效率予以更多存眷;有力掩护消费者权益,奉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对峙以勉励创新最大化为紧张价值取向,充实思量详细执法对财产创新生态的影响;从国际竞争的视角对待反垄断规制的成本和收益,摒弃不合时宜的理念。

  对峙适度规制、谦抑执法。应客观熟悉新兴互联网平台的“大”,慎用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掩护的是市场竞争而非纯真地掩护竞争者,要小心匆匆干预或过分执法对市场良性竞争机制的影响。要实时查处严重损害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加强反垄断法的威慑力。同时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公平、合理的市场准入和羁系法则的公道透明。

  分类羁系、精准施策,重点存眷潜在危害大的反竞争举动。针对差别行业、差别成长阶段、差别功效属性的互联网平台,实行不同化羁系。存眷社会回声强烈、涉嫌滥用市场支配职位、带有明明限定或解除竞争、造成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甚至威胁收集宁静的举动。对不具有市场支配职位但其举动有反竞争效果的平台,加大审查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对争议大的问题,不宜预设结论,应联合详细环境阐明。

  增强前瞻性研究和跟踪调研,进一步加强反垄断法的合用性,创新反垄断阐明东西和执法手段。在糊口办事消费、互联网信息办事等范畴增强执法调研,出台行业羁系细则,调解反垄断审查申报门槛,加大惩罚力度和司法接济的有用性。还应实时接收新的经济理论,针对新问题不停总结执法经验,将规制重点更多聚焦于潜在垄断举动的辨认与效果评估。

  晋升反垄断机构层级,增强人才步队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职位,思量晋升反垄断机构的层级,扩大职员体例和财务支撑力度,切实增强执法人才步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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