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关于征集2020年度珠海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通知

2019-08-10 01:20

  原标题:【珠海市】关于征集2020年度珠海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通知

  方向一: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支持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为我市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联合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工业互联网供应商。

  方向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支持工业企业面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5G示范网络,充分利用5G网络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等特性,面向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智能维修运维、工业视频监控等典型生产制造场景,研发基于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并适用于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产品、应用并开展实践。需联合申报,牵头单位为我市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联合单位为广东省内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电信运营商。

  1、工业企业。应为在珠海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家应具有数字化变革的强烈意识、愿意尝试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2、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电信运营商。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应为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电信运营商在珠海市的分支机构。申报方向二的电信运营商应具有建设5G基础设施、提供5G在工业领域应用服务的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3、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2、工业企业须基于企业发展战略已实施或正在实施数字化变革规划,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企业业务战略的路线清晰,需提供相关规划文件。

  3、项目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解决企业综合业务问题,打破信息孤岛,不断促进企业业务持续改善。方向二项目还应同时具备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的良好产业基础和基础设施,已开通或在建满足应用要求的5G基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应用场景应具有代表性,面向细分领域共性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模式。

  5、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

  1、项目申请财政资金扶持比例原则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额的30%。各单位要认真核算项目投入额,不得夸大项目投入额度。原则上项目总投资额应超过200万元。

  3、联合申报的项目,申报各单位需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中需明确各方的分工、职责和工作目标,以及各方的财政资金分配和支出预算方案。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统筹、联合申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项目验收、绩效考核和审计等工作。

  1、线上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10:00时至9月2日17:00时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注册和网上填报,逾期系统关闭。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线、纸质材料。线上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需在申报系统提示“可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由系统生成申报书,打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9月6日17:00时之前将辖区企业纸质材料和推荐汇总表EMS寄达我局,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档按照“所属区-企业简称-项目名称”命名,各区压缩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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