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组团来丽水旅游终点却是“拘留所”……

2020-01-07 10:29

  楼某和陈某都是义乌人,两人是好朋友,而且还在同一个公司上班。近日,陈某和楼某一起跟着公司老板,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楼某作为司机,三人组队开启了自驾游福建之行。

  7月5日,旅行愉快地结束,该返程了。但是三人一想出门旅游,总要带点东西回去,“听说龙泉青瓷很有名,我们去看看,顺便买点青瓷回去。”于是三人绕道来了龙泉。

  交警例行检查后,发现司机楼某是义乌法院的协控人员。车停下来后,交警对车上的另外两名乘客也进行了检查,让人意外的是陈某也是义乌法院的一名协控人员,交警立即通知了义乌法院。

  楼某是义乌法院的一名被执行人,欠款本息合计两百多万元,因为其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且无法寻得其下落,义乌法院对楼某依法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并提请公安协助控制。巧的是其好友陈某也因为欠钱不还成为了义乌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也被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7月5日,不见踪迹的两人突然同时在龙泉被发现了。

  “你好,是龙泉法院吗,我是义乌法院的,我们有两名被执行人在你们上垟检查站抓到了,请你们帮忙协助拘留”。7月5日下午,龙泉法院接到义乌法院的协助执行请求后立即出警。

  老板和陈某是亲戚,最终,同行的老板为陈某垫付了所有欠款四十余万元,陈某悬着地心总算是落下了。

  然而楼某就没那么幸运了,其根本无力偿还两百多万元的欠款,只能去拘留所“十五日游”了。

  在拘留所待了几天后,楼某还是受不了了,主动要求和申请人协商。7月8日,楼某与申请人达成了协议并履行了部分执行款,被提前解除了拘留。

  自5月1日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正式实施以来,龙泉法院已罚款55人,拘留10人,协助异地法院拘留16人,通过公安协控抓获被执行人19人。浙江“史上最严强制执行措施”力度之大,处罚之严,你感受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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