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雷蒙德:公司及其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2020-01-14 11:31

  1、案号:(2018)京0118执3346号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下:

  2、案号:(2019)京0108执711号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下:

  3、案号:(2018)京0118执3346号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下:

  海涛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54.3万元(按月息1.5%计算),于2018年8月31

  本金100万元及利息4.5万元,于2018年10月31日前给付本金200万元及截

  本金100万元及利息4.5万元,于2018年10月31日前给付本金200万元及截

  (3)案件受理费2036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李海涛负担(已交纳)。

  1、案号:(2018)京0118执3346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2、案号:(2019)京0108执711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3、案号:(2018)京0118执3346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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