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是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重点规划区。《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空间开发和布局规划》在对国土空间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将核心区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四类主体功能区。
二、生态绿心地区:是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结合部的城际生态隔离带、保护区,北至长沙绕城线及浏阳河,西至长潭高速西线,东至浏阳柏加镇,南至湘潭县梅林桥镇。面积约522.87平方公里。其中湘潭134.82平方公里,占25.80%。
三、生态绿心地区禁止开发区:生态绿心地区内的生态极敏感区、坡度大于25%的山体、自然保护区及水源地保护区。禁止开发区内只能从事生态建设、景观保护、土地整理和必要的公益设施建设,严禁其它项目建设。本区面积262.21km2,其中湘潭74.81km2。
四、生态绿心地区限制开发区:处于禁止开发区周边的缓冲区范围内,包括生态高度敏感或生态环境较好、地形多为山地,具备较高保护价值的区域。严格限制开发区内以保护为主,除生态农业、观光林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所必需的少量服务设施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本区面积155.24km2,其中湘潭32.18km2。
五、跨市域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空间范围跨越长株潭城市群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市行政区域的项目。
六、单一市域范围内具有区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范围全部位于长株潭城市群某个城市市域范围内,但项目的兴建对整个城市群区域空间结构或者相邻城市行政区域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