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3日上午9时20分至10时05分,花垣县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顺利审结一件邮寄服务合同纠纷案,该案从立案到审结、执行仅用5个工作日,正式调解到执行完毕仅仅45分钟,成功化解了争议双方的矛盾纠纷,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高效便捷的工作特点,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脸上洋溢出满意的笑容。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吴某某2019年1月19日通过被告某某快递公司向新疆地区邮寄腊肉13斤、香肠38斤,后因受非洲猪瘟影响,腊肉、香肠被新疆防疫部门没收销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原告于2019年3月6日诉至法院,请求:按照市场价格赔偿腊肉款585元,香肠款1900元,邮寄快递费358元,保价1200元,共计4043元。
承办法官龙金全接收此案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决定适用小额程序进行审理,向双方发送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并定于3月25日开庭审理。为了积极响应省高级法院开展的质效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尽可能缩短办案期限,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他决定开庭前先行调解,遂通知双方于3月13日进行调解。调解前,他先认真进行阅卷,后又听取了被告方的意见,掌握了双方的分歧所在,做到有的放矢。之后,承办法官先对原告作单方思想工作和法律宣传,告知原告合同法规定,对货物毁损、灭失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邮政法规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原告既要求赔偿货物损失和邮资费又要求按保价额赔偿,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地告知原告“熊掌和鱼肉不可兼得”。
接下来,承办法官继续组织双方当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某某快递公司定于2019年3月13日之前支付原告所寄递物品的市场价值2485元、邮寄费358元,合计2843元。办案人员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被告当即向原告支付了赔款2843元。
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设立的小额诉讼制度,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一审终审,不是二审终审,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上诉,是一种特别规定,因此小额诉讼只限于争议标的额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均工资30%以下,湖南省2018年的统计数据目前未公布,适用2017年的统计数据为19107元。小额诉讼制度在快速解决纠纷、提升诉讼效率、降低当事人成本等方面显示出制度优势,有效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有利于及时定纷止争、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升审判效能,对于参与诉讼的老百姓来说,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明显优势,也为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所接受。在实行立案登记制的今天,人民法院将尽可能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力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公正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服务。对于老百姓而言,小额诉讼程序将会更好更快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诉讼遥遥无期将成为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