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伊斯兰堡5月10日讯 中国驻巴大使馆10日就有人在巴组织非法跨国婚介一事答记者问时表示,经中国公安部门调查,未发现巴籍妇女嫁到中国后存在被迫卖淫或强摘器官等情况,希望中巴两国民众不要听信谣言。
有记者问,近期巴基斯坦媒体报道称,巴执法部门以涉嫌诈骗、伪造证件、拐卖妇女为由,在伊斯兰堡、拉瓦尔品第和拉合尔等地逮捕多名中国公民及其巴籍同伙。有关人员在巴组织非法跨国婚介,并可能存在组织卖淫、器官买卖等行为。请问驻巴使馆对此有何评论?
使馆发言人对此表示,注意到有关报道,也注意到巴方正依据本国法律采取措施。目前有关案情正在调查之中。中方在跨国婚姻问题上的立场十分明确,即保护合法婚姻,打击违法犯罪。如有组织或个人打着跨国婚介旗号在巴基斯坦实施违法犯罪,中方支持巴方依法予以打击。中国公安部已派工作组来巴,同巴方开展执法合作。中方将与巴基斯坦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切实打击犯罪,保障两国人民合法权益,共同维护中巴友好关系。
发言人表示,值得注意的是,个别媒体报道捏造事实、以讹传讹。经中国公安部门调查,未发现巴籍妇女嫁到中国后存在被迫卖淫或强摘器官等情况。中国驻巴使馆此前已就有关传闻作出澄清。希望媒体报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希望中巴两国民众不要听信谣言。我们绝不允许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破坏中巴友谊,伤害中巴人民之间的友好感情。
据中国经济网此前报道,4月24日至5月8日,中国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率公安代表团赴巴基斯坦进行工作访问,与巴方有关部门就中国企业和中方人员安全、权益保障以及加强中巴警务司法合作、共同打击非法跨国婚介机构进行了深入交流。
陈士渠表示,中方已掌握一批非法跨国婚姻介绍机构的线索,但没有发现巴基斯坦妇女嫁往中国后被迫卖淫或被买卖器官的情况。中方希望与巴基斯坦执法部门密切配合,联手打击非法跨国婚姻中介行为,切实保障两国群众合法权益,共同维护中巴友好关系。
陈士渠表示,中国和巴基斯坦都是法治国家,中国法律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