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八年级学生参加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时间为7月3日,九年级学生参加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笔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7月4日至5日。
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考查)、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学科考试(考查)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及技术教育等)和地方与学校课程。
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的初中学业考试分别为八年级学生参加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九年级学生参加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八年级学生参加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生物学和地理,两科分值各60分,考试时长各60分钟。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两科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
九年级学生参加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7科5卷,全省统一组织考试。
英语听力成绩计入考试总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笔试科目的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全市考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统一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考试成绩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以原始分呈现。
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统考科目外,全市统一安排小语种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参考。
非统考科目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及技术教育等)、地方与学校课程等为九年级学生参加的非统考科目,不进行统一考试,由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随教学进度安排考查。考查结果均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现场统一考试成绩35分。体育与健康考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学生实际得分计入统考总成绩。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考核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综合素质考试两种方式进行。过程性评价结果以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两种方式呈现。等级评定采用A、B、C、D四个等级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综合性评语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要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考试结果以A、B、C、D等级呈现,考试成绩计入统考总成绩。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初中学业考试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应届毕业生(包括各类特长生)均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学业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考试权利。
本报讯 今年,我市中考考生志愿仍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两大类。全市实行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每个考生可在城六区内选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每个考生在城六区内须选报3所省级标准化高中或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在所有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录取过程中,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在录取过程中,第二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选报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志愿有两种方式,一是考生采取网上填报,二是考生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考生选报普通中专志愿采取网上填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落实职普比不低于4:6的要求,从2019年起,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额应控制在50人,同时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为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做好准备。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仍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计划。市教育局要求,要完善特长生招生政策,严格审核招生学校的资质、名额、程序以及招生范围和录取标准等,纳入统一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特色课程班和“国际班”按照省教育厅重新登记备案结果进行招生。各类特色课程班、“国际班”、体育艺术特长班和各类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招生计划,以及西藏插班生招生计划含在各校总计划内。
要加强跨区域招生资格学校(包括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管理。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学校在完成本区域招生任务后,方可跨区域招生。各校跨区域招生计划含在该校招生总计划中,与统招计划一并申报,并与其在本市招生计划同时下达,同时公布。跨区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能转为城六区计划录取。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学校要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坚持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唯一标准的做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以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
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六个维度和学业评价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六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进行顺延录取;所有学校招生均要尊重考生志愿,录取严格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中不调剂志愿。
另外,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
市教育局要求,普通高中的“国际部”“国际班”招生要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在外省参加中考,欲就读我市高中的学生,应先被参加中考地高中录取,并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跨省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加强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学籍注册、录取名单、招生计划相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
招生结束后,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对学校可以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进行黄牌提醒、报请省教育厅摘牌处理等措施,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视情节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招收定向生的学校为西安市所属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生生源学校为西安市辖区内初中学校。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大学附中定向生计划中含大学教职工子女。
生源范围:新城、碑林、莲湖、灞桥(含已划归国际港务区地区)、未央(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地区)、雁塔(含已划归高新区地区)六区(以下简称城六区)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直属学校定向生生源范围为城六区,其余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生生源范围为本区内。
阎良、临潼、高陵、长安(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和高新区地区)、鄠邑(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和高新区地区)五区和蓝田、周至(含已划归高新区地区)二县(以下简称五区二县)各学校招收定向生生源范围在本区县。
凡在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源资格。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类人才)的随迁子女填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各生源学校对本校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公示无异后,报区县教育局审定。各区县教育局审定学校报送结果并进行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无异后,报市教育局。
分配原则为定向生生源计划分配以各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生源计划分配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含“名校+”教育联合体中“+校”)倾斜,逐步提高其升入优质普通高中的学生比例。
城六区学校招收定向生总数由市教育局依据生源计划分配原则,结合学校分布情况,下达各区定向生生源总数;各区教育局依据生源计划分配原则,结合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将本区定向生生源总数按比例分配到辖区初中学校。
五区二县定向生生源计划由各区县教育局依据定向生生源计划分配原则分配到本区县辖区内初中学校。各区县定向生生源分配结果要按时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
具备定向生源资格的考生可选报在该校有定向生源计划的高中学校为定向志愿。定向志愿每生限报一所学校。定向生与统招生同批次录取,定向生录取以考生统考成绩和定向志愿为依据,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各学校录取的定向生与统招生在收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统一管理,民办学校录取的定向生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本学校收费标准。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强化定向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定向生计划管理、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和主管部门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