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司机买菜回家违法变道 撞公交车致老人身亡获刑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刘新草通讯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刘新草通讯员赵晓琳)54岁的张楠和邻居相约买完菜后驱车返回,眼看马上就要到家了,却因在小区门口违法变道与后方公交车发生碰撞,导致车上76岁的老人受伤后经救治无效身亡。2月13日,记者从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司机张楠作为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人,在赔偿了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后,也因犯交通肇事罪获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7年8月30日,家住西山东街的张楠给同小区的蔡大姐打电话相约前往西山农场买菜。当日13时10分许,买完菜的两人驱车回家,当车辆沿着西山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小区门口时,张楠问坐在副驾驶上的蔡大姐:“你帮我看看,后面有车没?” “没车”。
听到蔡大姐的回复后,张楠打开车辆右转向灯,从中间车道开始变道右转,就在此时,距离张楠车辆后方约20米处,一辆刚刚上下完乘客的公交车起步前行,行至小区路口时,准备向左变道的公交车司机被左后方突如其来的轿车吓了一跳,公交车司机连忙紧急刹车,然而还是与张楠所驾驶的轿车发生了碰撞。
听到‘嘭’的一声响,张楠意识到车子被撞了,“下车后,我听到从公交车上下来的人说,车上有一位老人摔倒了,我上去一看有位大爷躺在车厢里。”张楠说,当时她被吓傻了,赶紧跟着救护车一起将受伤的老人送至医院,并垫付了6.5万元的抢救费。
后经交通科学研究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事发时张楠的车速为36公里/小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辆在转弯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楠在驾驶时,越过单实线变更车道右转弯时超速行驶,致使事故发生,张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7年11月15日,经乌市沙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张楠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赔偿金共计24.9万余元。同日,死者家属向张楠出具了谅解书。
2月8日,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楠交通肇事一案,被取保候审的张楠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庭审现场。坐在被告席上的张楠在公诉人刚刚宣读起诉书时,她便一直低头哭泣并不时用双手抹眼泪,面对公诉人及法官的部分提问,她回答的时候有些语无伦次:“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
而当公诉人询问她是否知道实线处不可变道时,张楠抽泣着回答说:“我知道错了,可是我们家就在跟前……”
张楠取得驾照已经12年,之前从未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却因一时疏忽大意给两个家庭都带来创伤。
最终,沙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驾驶的机动车辆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张楠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月12日,记者来到事故发生地看到,高架桥下的西山东街由东向西道路有三条车道,其中部分右侧车道与中间车道被高架桥的水泥柱间隔开,且右侧车道沿线设有公交站台,公交车在右侧道路行驶居多。张楠所居住的小区位于道路北侧,小区门口还设有一处停车场,记者看到,如若要进入该小区,从最右侧车道可直接右拐进入,但在记者观察的一小时内,十多辆进入小区或是停车场的车辆直接从中间车道压过单实线右转。
“这样的刮擦事故我们这经常发生,因为小区进进出出的车辆很多,而右侧车道和中间车道又被间隔开,如果车主一开始没有驶入最右侧车道,想要回家就只能从中间车道违法右转。”小区门口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商户说,很多车主不愿意走最右侧车道的另一个原因,也是因为最右侧车道经常有公交车停车上下客,车主们不愿意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