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厦法宣)因购房限贷政策发布,买方提出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购房定金10万元。受到限贷政策影响就可解除购房合同吗?近日,厦门中院发布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
2017年3月24日,廖某、洪某将一套房屋出售给何某,并签订《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一份,房屋成交价为255万元。协议中约定,何某将向廖某、洪某支付110万元(含定金)。同年4月,何某委托律师向廖某、洪某邮寄律师函,表示受新政影响,能贷款的数额大幅减少,税费也大幅增加,又因房屋还未过户,遂要求解除《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并要求廖某、洪某返还定金10万元。由于廖某始终未签收律师函,何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廖某、洪某共同向自己返还购房定金10万元。
何某向法院表示,受政策影响,其能够贷款的数额大幅度减少,首付比例从原来的35%被调整为50%,贷款额度约145万元变为约100万元。何某必须再筹措45万多元才能保证继续履行协议。何某表示自己是就业困难人员,每月收入不足2000元,无法再筹措45万多元。希望解除《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要求廖某、洪某退还自己的10万元定金。
法院经审理,认定根据何某提供的厦门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文件,50%首付比例的适用对象为本市有一套住房且有一套房贷记录(房贷已结清)者。若何某确属该适用对象,则其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与其自称的经济困难无其他渠道筹措更多资金亦不相符。何某未能举证证明其确因限贷政策的实施导致实质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在讼争合同已明确约定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小于贷款申请金额,何某应以现金方式补足的情况下,何某主张受限贷政策影响,构成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不予支持。10万元定金不予返还。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表示,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作为买家,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前,最好先审核自身的实际财力情况与贷款能力,防止因贷款额度不足而缺乏履行合同的能力。
作为卖家,在限购限贷期间,不仅仅要审查买家是否具有购房资格,也要审查买家的按揭资格及按揭能力。有没有购房资格,是买卖交易的前提。有没有按揭资格,则是支付尾款的关键。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建议就买家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进行比较明确的约定,提高违约金的比例,防止买家在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下出现违约行为。
华侨大学招贤引才又出大招。日前,2018华侨大学青年学者学术论坛在华大厦门校区举行,30多名具有海外科研经验、毕业于国内外著名大学的青年学者来到华侨大学参观交流。这是华侨大学加强与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互动的举措之一。记者了解到,华侨大学目前正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应用经济学、哲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等重点学科人才,以及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生物学、力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药学、园艺学、海洋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统计学、物理学、公共管理、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设计学、历史学等其他学科人才。[详细]
住房补贴分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两种,所发补贴视同市政府奖金。购房补贴是指人才以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本市购买持有商品房后,市、区(园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货币化补贴。租房补贴是指人才在本市租用住房时,市、区(园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货币化补贴。[详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详细]
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父母、子女在厦首次购房;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每月800元提高到1000元……[详细]
房主和两个购房人分别订立买卖合同出售同一套房屋,法院判决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买家,另一买家能否得到赔偿?近日,集美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老刘(化名)返还原告阿华(化名)已支付的购房款168万元,赔偿违约各项损失费计102万余元。[详细]
厦门一购房人经房产中介介绍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竟发现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购房人要求房产中介返还居间服务佣金,且就售房人应返还的购房款承担补充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和律师费。[详细]
昨日,记者从市反诈骗中心了解到,今年来,贷款类诈骗持续高发,1月至8月20日,我市共接报各类贷款诈骗警情819起,在网络诈骗警情中排名第二,涉案金额748万元。为此,警方梳理出“最倒霉”“最大额”“最逼真”的贷款诈骗案例,提醒大家时刻警惕陷阱。[详细]
位于集美区杏林湾片区东北部的滨水小区,紧邻集美大学、华侨大学校区,与园博苑更是隔水相望。[详细]
针对房地产市场乱象,我市重拳出击。记者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本月以来,我市十二个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虚假房地产广告、改变用途、投机炒房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批企业和机构被责令整改,甚至有部分企业被暂停网签资格,令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得到整顿和规范。[详细]
近期,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和中介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已经施行。[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