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资“包租商铺”5个月没收到租金济南滨河明珠这样回应

2019-03-08 03:26

  “现在收益都没有,更别提要回本金了。”2017年,市民朱先生花费7.9万余元在滨河明珠餐饮码头投资约7平米商铺。根据合同,商铺管理运营方每月以租金的形式向朱先生支付收益,然而从2018年8月份至今,朱先生已有5个月未收到租金。

  投资者王女士与朱先生遭遇相似,同样也有2个月的租金未到账。由于投资已满两年,王女士按合同提出退还本金的申请,可本金也迟迟未返还。

  记者就此联系到商铺管理运营方济南滨河明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称已进行“补救”,经核实该给予租金收益的一定会支付。而拥有滨河明珠餐饮码头所有权的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表示,经营方拖欠租金,正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近日,市民朱先生回想起商铺的事情就愁眉不展,他说自己已经有5个月未收到租金。25日上午,在朱先生经营的十几平米的米线店内,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我们两口子不容易,做小生意好不容易攒下点钱。”说起投资一事,还要追溯至2017年,朱先生回忆称,2017年二三月份,他接到一通推销电话,电话中一名销售顾问称,滨河明珠餐饮码头租赁商铺,每月返还租金。“经过初步介绍,我感觉还不错,而且正好我们手里有点闲钱。”之后,朱先生便来到位于小清河北路的滨河明珠餐饮码头,打算考察一番。

  “我去的时候商铺租出去不少了,有的已经营业。”朱先生说,经过现场考察后,他发现滨河明珠餐饮码头商铺中不乏一些知名饭店,他就动心了。

  “随后我自己也查询了一下,餐饮码头是滨河建设集团建造,由济南滨河明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最重要的是楼是实实在在的,所以我就决定租赁。”朱先生称,2017年3月份,他租赁了约7平米的商铺并缴纳了1万元定金,同年4月份将租金全部交齐,并与济南万宁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与此同时又与济南滨河明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租赁合同。

  “我选的是已经出租的一套商铺,我只租了该套商铺的一小部分,管理方按照租赁的平方数每月给我租金,就是包租托管,其实租金就是投资收益。”朱先生告诉记者,他花费7.9万余元相当于购买了商铺10年的使用权,但商铺由管理运营方负责经营,第一年按照本金的8%并以租金的形式返还收益,第二年则变为本金的9%,从第三年开始直到最后一年,均以本金的10%予以返还收益。除此之外,满两年后,他可选择回购,即将7.9万余元的本金要回。

  朱先生表示,当时缴纳租金时,由于第一年按照8%返还收益,因此自己只缴了7.3万余元,那6000元相当于第一年返还的租金。“确实交了7.3万余元,但之后回购的线万余元回购。”朱先生说。

  在2017年4月份支付完租金后,第一年的租金顺利返还。从2018年5月份开始,管理方以本金9%每月进行返还。“第二年就是按照650元/月返还的,但没想到后来状况频出。”说到这里,朱先生顿时眉头紧皱。他告诉记者,按照合同内容,每月15日之前返还租金,但从2018年5月份开始,租金或多或少都会拖延,到2018年8月份,按时返还的租金“杳无音讯”了。

  “我从去年8月份至今就没按月收到过租金,经过我不断催促,在2018年10月份以及2019年2月份终于返了两次,可还是有5个月3250元租金被拖欠。”朱先生称,不返还的情况发生后,他联系过负责滨河明珠餐饮码头的济南滨河明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催促,工作人员都会让他联系公司负责财务的工作人员,“对方给出的说法,要么是领导不在未签字,要么是资金紧张。”

  在今年2月份,朱先生又一次跟管理公司财务的工作人员联系,询问租金何时返还,可对方电话却无法接通。随后,朱先生拿出手机又一次拨打公司财务人员的电话,电话中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朱先生说,此前他曾提出过回购,但合同未满两年,他的这一要求被公司工作人员拒绝。“我现在的诉求是,公司应该把本金和理应返还的租金给我。”朱先生说。

  与朱先生遭遇相同的还有市民王女士,提及租赁商铺一事,王女士颇为懊恼,“当初觉得利息比较高,可现在欠着2个月的租金迟迟不给。”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2016年6月份花费14.4万元租赁10平方米的商铺,根据合同内容,投资满2年可以退铺。2018年9月份她提出退还本金的申请,根据合同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本金予以退还,然而直到现在,本金迟迟未见。“我联系公司,公司说收不上房租,总之就是资金出现了问题。我现在也想把本金要回来。”王女士说。

  在朱先生和王女士提供的两份合同中,记者看到,在《商铺租赁合同》中,甲方的确是济南万宁商贸有限公司,而租赁方则为乙方,内容中明确标注,“乙方同意与合适的第三方签订《委托经营租赁合同》,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统一用于商业经营”。并且还明确表示,“从计算租金之日起满24个月后乙方可随时提出回购申请”,以及“申请批准后30日可完成退铺流程,整个退铺流程所需时间不超过90日(包括90日)。在申请退铺期间,合同仍正常履行”。

  而在另一份《委托经营租赁合同》中,甲方为租赁方,乙方为济南滨河明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而济南万宁商贸有限公司则为丙方(担保方)。合同中提到,从计算租金之日起第三年到第五年,甲方可以随时提出回购申请,并要求乙方按照《商铺租赁合同》总租金100%的比例进行回购等。此外,还对收益进行了明确规定,即第一年的总收益从客户所租赁商铺的总价款中直接扣除,此后租金收益按月向甲方返还等。此外,在合同中明确写有“若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丙方代乙方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随后,记者按照合同中的地址来到位于小清河北路某商场的济南万宁商贸有限公司,记者看到合同中标注的位置已经变为一家内衣店,“万宁商贸早就不在了,已经好多年了。”该店工作人员说。之后记者又来到商场管理方,“万宁商贸不属于这个商场,公司就在商场旁边的门头房。”

  按照商场管理方所说,记者来到该门头房,却发现此处已变为另一家做针织的商贸公司,“万宁商贸此前好像做针织的吧,但一年多前就搬走了。”一位管理人员说。此后,记者又拨打济南万宁商贸有限公司电话,电线日记者在滨河明珠餐饮码头看到,大部分商铺已经出租并且对外经营。

  “我们已经开始进行补救工作,经过核实后,投资者该得的租金收益,公司一定给,绝不会由投资者买单。”济南滨河明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公司在营,而且经营效益不错,商铺大部分已经对外出租,至于造成租金收益未支付的原因是,过程中存在换租、退租等情况,因此产生几个月的空档期,现在公司已经进行二次招商。

  “有些投资者跟公司协商过,他们都很理解,对于租金收益问题,公司欢迎投资者反映,我们也会积极沟通协商解决。”该负责人说。

  针对此事,记者也联系到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滨河明珠餐饮码头的确是由公司建设,但经营方面,公司通过整体出租的方式出租给济南滨河明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此管理经营方面的问题与公司无关。

  “现在济南滨河明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也欠我们租金,我们正在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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