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健康养生-从论语、易经等古文献中摘录语句如“甘其食、美其服”这样的

2019-01-10 18:31

  《论语·乡党》: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孔子的这段饮食论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为纲。其实孔子这句话的本意并不是后世所理解的“精细加工”,而是指“精心挑选”和“细心烹调”。看前四句,粮食、鱼肉久置腐朽不能吃,颜色、气味变了的饭菜不能吃,烹饪失当(夹生、烧糊等)的饭菜不能吃,这明显是“挑选”的标准而不是“加工”的标准。而对于“割不正,不食”一句的理解,学者们一直有着分歧。古代主流的看法是字面理解的“切割不方正就不吃”,这虽然很有守礼的感觉,但是细想却不合理。孔子的年代,肉食是非常珍贵的,如果仅仅因为厨师切歪了就不吃,那么这些肉怎么处理?扔掉?给别人吃?重新切成方正的小块?都是浪费。为了与仁义大节完全无干的所谓“正”就浪费珍贵的肉食,分明是舍本逐末。现代学者普遍另作他解。徐志刚的《论语通译》(人民文学出版社)解释这一句为:不按一定方法宰割的肉,不吃。张卫中的《论语直解》(浙江文艺出版社)中解为:宰杀猪牛羊时没有按规定的方法割切分解,不吃。还有人认为宰杀猪、羊时割肉不合常度,是失礼的行为,食物形态也被弄坏了,所以不吃;哲学巨擘李泽厚先生在此处也含糊了一把,“原许指生病的牲口,不可知矣”(《论语今读》)。

  那么,“割不正”到底如何理解呢?我比较认可现在的一种借鉴《古兰经》的解读:《古兰经》五章三节:“安拉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没有念安拉之名而宰杀的动物,安拉还禁止你们吃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角氐死的和野兽吃剩的动物”。细想一下,下半句里禁止食用的动物都有腐坏、感染的可能,和孔子的前几类“不食”颇有相似,那么上半句里对宰杀方法的要求,是否正对应了孔子的“割不正”呢?从字面上来看,“割”除了基本含义“切割”,解释为“宰割”也无不可;“正”除了基本的“横平竖直”,更有一层重要的含义是“正确”,所以“割不正”既可译为“切得方正”,也可译为“正确地宰杀”,那么,以孔子一向的“微言大义”,他究竟是会特别强调“切得方正”还是“正确地宰杀”,不言而喻。因此,孔子提出的“割不正,不食”应该是指不按照规范(科学)的宰割方法宰杀的肉不吃,这与前文在逻辑上也更一致。

  接下来,孔子宣称:“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因为祭于公的的肉一般是由当天清晨特意宰杀的牲畜肉充任,到第二天祭礼完全结束后再分赐给助祭者。故这种肉拿回家已是宰杀后的第二天了,不宜再放过夜了。这显然是很正确的做法。

  另外,孔子在此章中对人的喝酒也作了规定:“唯酒无量不及乱。”康有为在其《论语注》注为:酒以为人合欢,故不为量。所谓一斗亦醉,一石亦醉,但以醉为不及乱耳。李泽厚也认为这是此章中很重要的一句:这似乎成为中国传统,喝酒的人不少,喝醉的人也不少,但很少酗酒闹事,街头醉汉不多,始终强调自我控制,不予放纵,而以“微醺”境界为高。所以他称之为“非酒神型”。可惜现代社会已经完全摒弃了古代的传统,饮酒一味求量,必以醉人为原则,真是“主人出酒客出命”,反而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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