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养老: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9-09-21 18:28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1月11日在指定

  媒体上发布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相关事项,将本基金转型为“国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17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17:00止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关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

  上述议案的说明及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1月16日,即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交易时间结

  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国寿养老份额、国寿

  养老A份额及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

  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

  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

  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

  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

  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

  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

  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

  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

  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

  (7)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自

  2019年1月17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17:00止(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4、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线、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表决截止日期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

  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

  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

  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

  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

  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指定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

  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国寿

  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

  的议案》应当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

  根据《基金法》和《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国寿养老

  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

  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及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

  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

  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

  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养老A(基

  金代码:150305)、养老B(基金代码:150306)自2019年2月18日(计票日)起停牌

  3、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投

  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线、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将由本

  5、关于本次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附件一:《关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

  附件二:《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四:《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

  根据市场变化,为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寿安保中

  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

  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事宜,内容包括对本基金基金名称、基金的上市交易、基金的申购与赎

  回、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基金资产估值、基

  金的费用、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基金份额的分级、折算、配对转换等条款以及因法律法规

  变更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

  为实施本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

  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根据《国寿安保中证

  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实施转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持有

  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

  2、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

  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

  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

  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

  金份额总数。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

  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

  3、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

  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号/深圳证券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

  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

  票截止日为2019年2月15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表决意见以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

  1、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

  授权的,应当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号/深圳证券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

  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以上授权将被视为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

  1、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成立以来,

  根据市场变化,为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寿安保中证养

  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

  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

  2、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事项属对本基金原批准

  事项的实质性调整,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证监

  3、《关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

  的议案》需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

  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存在无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

  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

  基金名称由“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国寿安保中证养

  本基金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国寿养老A份额、国

  寿养老B份额将根据转型方案的约定全部转换为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生效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申请国寿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B份额终止上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将在转型正式实施前安排不少于20个交易日的选择期,

  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赎回、卖出等选择,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选择期期间,国寿养老份额的申购赎回、转入转出业务,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

  额的交易、配对转换业务照常办理,不受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正式转型前,可选择卖出

  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

  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将最终转换为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转出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

  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

  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转入、转出、配对转换或调整申购、赎回、转入、转出的方

  基金管理人将于选择期届满后对投资者未赎回的国寿养老份额以及持有的国寿养老A

  份额和国寿养老B份额进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份额变更登记,将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为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按照国寿养老A份

  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国寿养老A份

  额(或国寿养老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

  国寿养老A份额(或国寿养老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国寿养老A份额

  (或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国寿养老A份额(或国寿养老B份额)持有人折算后新增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国寿养老A份额(或国寿养老B份额)的份额数×国寿养

  (2)将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的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基金份额

  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国寿养老份额的

  折算后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额)的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

  前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额)的份额数×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8位,小数点第8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国寿

  养老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国寿养老

  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的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将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完成的当天,即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

  对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日终,国寿养老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变

  更登记为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原场外份额结转后的

  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原场内份额结转而来的基

  1)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基金更名。原“国寿安保中证养

  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变更登记为“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2)份额折算基准日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场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场内份额退出登记,并向基金管理

  4)基金管理人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提供的退出登记前持有人名册将原场内持有人的份

  5)经原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持有人向基金管理人提

  出确权申请,基金管理人把原归属于投资者的份额转到其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

  基金变更登记成功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登记机构仍为

  自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完成之日起,《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国

  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原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持

  有人需要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原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

  投资者完成确权业务后方可办理赎回等业务,具体确权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规则

  基金转型完成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登记机构仍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转型完成并开放赎回业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直销机

  构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原国寿养老份额、

  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的持有人需先办理确权(由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终止上市,且终止场内申购赎回,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

  额,将统一登记在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原场内份额

  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基金管理人把原归属于投资者的份额转到其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

  此过程称之为“确权”),待确权成功并经转型后新基金恢复赎回业务后,方可办理赎回或

  经过确权后持有人持有的原登记在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份额,持有期限自重新确认

  与登记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原登记在场外登记系统的份额,持有期限自其认购/申

  为使《基金合同》适应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在根据上述转型方案的要点修改

  《基金合同》的同时,对《基金合同》其他部分条款一并进行了修改,具体请见“四、基金

  (十三)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寿安保中证

  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

  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转型实施前,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制

  订有关基金转型正式实施的日期、转型实施前的申购赎回、份额折算安排等事项的转型实施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转型

  方案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如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集,则基金管理人可准备二次召集持有人大会。如转型方案未

  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持有人大会重新提交转型方

  本基金由指数分级股票型基金变更为指数增强股票型基金,与原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

  范围和投资策略等方面存在区别,风险收益特征也将发生变化,提示投资者关注。

  为应对基金转型可能引发的大规模赎回,本基金会尽可能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保持投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对于基金转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较大规模的申购赎回或市

  场风险对基金净值造成大幅波动,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申购赎回情况及时对可能存在的市场投

  资风险进行有效评估,保持相对合理的仓位水平,科学有效地控制基金的市场风险。

  自《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并开放跨系统转托

  管后,原场内份额持有人,可自行进行场外开户和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待关闭场内份额的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场

  内基金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本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上,届时仍持有场内份

  额余额的投资者,需根据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

  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数据来源以广泛覆盖各类信息源的数据库

  前言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据、证券与期货交易行情数据、上市公司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财务数据等。这些数据通常来源于不同的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数据提供商,并且因为不同的需要,在数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据加工过程中可能遵循不同的规范。因此,

  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源数据错误或预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可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8、《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

  第二部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释义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

  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人,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同,可区分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国寿养老份额持有人、国寿养老A份额持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有人及国寿养老B份额持有人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交易、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交易、

  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构必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

  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其他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利用深圳证券交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其他

  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

  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

  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利用深圳证券交

  资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和/或深圳证券账户的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

  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

  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8、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和/或深圳证券账户的建

  统,登记在该系统的基金份额也称为场外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

  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

  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

  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

  额,即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稳健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记录在该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

  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额,即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稳健

  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50、上市交易:指基金投资者通过深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国寿安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5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36、《业务规则》:指基金管理人、深

  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

  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基金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有的国寿养老份额按照2份国寿养老份额3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对应1份国寿养老A份额与1份国寿养老B国寿养老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有的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按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

  照1份国寿养老A份额与1份国寿养老B日基金总份额(包括国寿养老份额、国寿

  份额对应2份国寿养老份额的比例进行转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的10%

  投资者场内认购的每2份国寿养老份额按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由基金管理对应1份国寿养老A份额与1份国寿养老B

  国寿养老A份额参考净值和/或国寿养老B56、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

  份额参考净值,使得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按

  基金份额相应变化的行为,包括定期折算照1份国寿养老A份额与1份国寿养老B

  净值、国寿养老A份额参考净值和/或国寿照1:1份额配比比例确认为与国寿养老A

  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人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国寿养老份额净值、

  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国寿养老A份额参考净值和/或国寿养老B

  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份额参考净值,使得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按基金份额的净值、国寿养老A份额参考净值和/或国寿

  不同,可区分为国寿养老份额净值、国寿养老B份额参考净值满足一定的条件时,

  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

  值,按基金份额的不同,可区分为国寿养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

  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国寿养老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

  踪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求对中证养老产业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

  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上,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基金的基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

  额(以下简称“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安金托管人协商,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

  A份额(以下简称“国寿养老A份额”)、国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不

  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前基金

  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国寿养老B份额”)。管理人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及时公告。

  第四部分删除原基金合同中“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276,524,524.25元,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

  基金份额分级”,替换为“第四部分基金的历史沿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

  第九部分者的场外、场内申购与赎回。场外认购或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

  国寿养老申购的国寿养老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

  份额的申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

  购与赎回场内认购或申购的国寿养老份额登记在证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

  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

  本部分中,如无特别说明,本基金或基金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份额特指国寿养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特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

  指国寿养老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

  回价格特指国寿养老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4、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

  照投资人认购、申购、转托管时基金份额资人认购、申购时基金份额登记的先后次

  5、场内申购与赎回业务遵循深圳证券交易5、场内申购与赎回业务遵循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

  关业务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关业务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等规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等规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

  5、对于场内申购、赎回及持有场内份额的5、对于场内申购、赎回及持有场内份额的

  数量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数量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

  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

  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

  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上述计

  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中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人可以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

  8、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应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中国证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

  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基金合同8、当本基金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

  相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规定执行,且此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项,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可暂停接受赎回申6、发生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折算等事

  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

  不能足额支付,对于场外赎回申请,应将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额支付,对于场外赎回申请,应将可支付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

  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

  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

  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对于场内赎回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

  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部分予以撤销。对于场内赎回申请,按照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在暂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在暂停赎回的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国寿养老份额净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

  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

  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包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包括国寿

  括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

  养老B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对于场外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

  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日基金总份额(包括国寿养老份额、国寿

  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国寿养老份额、国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的10%的

  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的10%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国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3)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

  (3)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2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

  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以对超出的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如

  2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

  以对超出的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

  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20%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国寿养老份额的基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国寿养老份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基金管理人接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受的该持有人的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基金可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

  管理人接受的该持有人的有效赎回申请,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

  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

  理部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

  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

  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5)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场内赎回申请按

  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当发生上述巨额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限责任公司的相应规则进行处理。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线、巨额赎回的公告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

  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

  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

  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

  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

  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

  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

  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本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本基

  基金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金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

  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

  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

  (2)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2)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国寿养老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国寿养老份额赎回

  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须办理已持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须办理已持

  (3)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3)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国寿养老份额场内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国寿养老份额场内

  赎回或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赎回或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

  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须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须

  (4)募集期内不得办理系统内转托管。(4)募集期内不得办理系统内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持有的国寿养老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持有的国寿养老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

  (2)场内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后,持(2)场内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后,持

  有期限将重新计算,赎回时按变更后的持有期限将重新计算,赎回时按变更后的持

  (3)基金份额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基金(3)基金份额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基金

  份额折算基准日至折算处理日、或出现深份额折算基准日至折算处理日、或出现深

  圳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圳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国寿养老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4)国寿养老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

  3、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3、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

  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

  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

  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

  理人可制定相应的业务规则并开展相关业理人可制定相应的业务规则并开展相关业

  务,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务,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合同当事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人及权利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义务(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

  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

  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国寿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

  养老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国寿养老A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国寿养老A份额和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

  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

  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

  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者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

  券账户等投资者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国寿

  产净值、国寿养老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养老A份额和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

  (11)单独或合计持有国寿养老份额、国(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

  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12)终止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上市,但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

  (15)对于上述(4)、(7)、(8)、(9)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法律法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

  内,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

  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的其他应由本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3)调整国寿养老份额的申购费率、调低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变更或增加收费方式、调整基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或增加收费方式、调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或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

  定、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7)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

  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构调整有关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

  4、单独或合计持有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4、单独或合计持有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

  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

  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

  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

  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

  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单独或合

  集,单独或合计持有国寿养老份额、国寿计持有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

  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10%以上(含

  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

  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

  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

  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

  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

  5、单独或合计持有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5、单独或合计持有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

  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

  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

  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

  独或合计持有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合计持有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

  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10%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10%以上(含

  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

  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

  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

  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国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国

  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份额各自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

  记日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记日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

  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

  (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

  表的有效的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表的有效的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

  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少于本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少于本

  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

  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总份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总份

  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

  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国

  的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

  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份额各自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

  在权益登记日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登记日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

  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

  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

  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

  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有的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的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

  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

  登记日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记日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

  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

  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

  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持有人所持有的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

  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小于

  小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国寿养老份额、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国寿养老份额、国寿

  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总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

  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

  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

  上(含三分之一)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一)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

  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

  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国寿养老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国寿养老份额、

  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在其对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在其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国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国

  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

  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

  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

  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

  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

  (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

  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

  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

  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国寿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

  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国寿

  第十四部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

  人、基金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

  托管人的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

  更换条件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国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国

  和程序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

  决通过,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通过,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

  人在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人在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

  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国寿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

  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

  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

  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国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

  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国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决通过,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

  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

  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

  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

  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

  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国寿养老份额、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

  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国寿养老份额、

  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自基

  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

  分证养老产业指数。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在力求对

  基金的投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中证养老产业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

  资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35%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

  具,包括中证养老产业指数的成份股、备成分股。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

  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还可投资于其他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

  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

  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

  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法律

  具(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

  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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