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监管工作,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宜春市财政局下发《宜春市市级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该市市直预算单位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部启用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并首批将“三公经费”纳入平台进行监管。监管平台将运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对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实现该项经费支出的“全程留痕、阳光运行”。各预算单位对“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支出报账要严格实行“三单”报账制,即每一笔“三公”经费支出报销均需要同时提供消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消费明细清单。各预算单位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负直接监管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并抄告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负责对市本级“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或者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