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4日,广州市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及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得以满足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决议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投资产品应当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实际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内容详见于2018年9月6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2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该产品于2019年5月5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5,200万元,获得投资收益人民币203,088.89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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