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有重大变化!恩施家长注意!

2019-05-18 01:41

  为支持立讯精密工业(恩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立讯”)在恩施高新区建设厂区,将恩施立讯公司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起始年级入学(含小学段其他年级转学)整体划入恩施高新区内的高桥坝小学。恩施立讯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初中的,由恩施市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和学校学位实际合理调剂到城区和龙凤新区初中学校入学。

  居民子女就近对口入学要求户籍和住房一致。入学对象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时间达一年以上的(2018年8月31日以前迁入的)或入学对象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2018年8月31日以前入住的)2019年暂作对口入学安排。

  2019年,城区三办及龙凤新区起始年级入学将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复审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小学原则上只招收学校所在行政村(居委会)区域内的学生。各乡(镇、办事处)和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中心小学的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行政村或居委会,原则上不得招收其它有小学的行政村(居委会)区域的学生。

  初中学校原则上只招收本乡(镇、办事处)的学生。一个乡(镇、办事处)内有两所初中的,按本乡(镇、办事处)合并之前的行政区划划片招生。

  城区三办、龙凤新区区域内的中小学和市直学校原则上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组织招生。

  初中部:金子村居委会、三孔桥居委会、枫香坪村委会、耿家坪村委会所辖区域。

  “公助部分”的招生范围,小学为小渡船办事处旗峰居委会和大龙潭村委会所辖区域,初中为小渡船办事处旗峰居委会、大龙潭村委会、何功伟村委会、望城坡村委会所辖区域。

  ★该校公费学位的招录办法参照公办学校录取办法执行,额满为止。公费学位的学生享受就读其他公办中小学一样的收费政策。

  一年级:截止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已满6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居(暂)住,符合本市就读条件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居(暂)住,符合在本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优录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限恩施市户籍或在恩施市服务的)子女、恩施市户籍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社会抚养机构孤残儿童,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明文规定的其他优先入学对象。

  2.入学对象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都在招生范围内,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的。

  3.入学对象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都在招生范围内,且父母(法定监护人)获得经济适用房或政府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并实际居住的。

  1.入学对象家庭属政府拆迁(或移民),安置地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实际租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2.入学对象家庭属城区三办政府拆迁,安置地在学校招生范围外,安置房未交房暂租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

  入学对象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空挂户籍不在此列),时间达一年以上的(2018年8月31日以前迁入),且实际居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一年以上的。

  1.入学对象的父母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效居住证,且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入住的;

  2.入学对象的父母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以前发证的),且实际居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一年以上的。

  随迁子女学生是指户籍不属于招生学校招生范围(或户籍迁入不足一年),但与法定监护人一同居住(含租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同时又不属于招生学校上述八类居民子女学生的入学对象。

  起始年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向实际居住的辖区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并按要求及时登记。招生学校完成居民子女学生招录后,若学校有富余学位,应在登记的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中进行随机派位补充招录,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学校已无剩余学位,则不再接收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由辖区中心学校或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非起始年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转学,严格按照家长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市教育局审批的程序进行。

  各中心学校要按照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要求,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应安排到恩施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学校上学的,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残疾儿童、少年户口所在地的普通学校为具备学习、认知能力的重度残疾学生实施送教工作。

  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州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制定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告后执行。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改进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4〕95号)相关规定,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请家长和学生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1)户口本;(2)居住证;(3)房产证(或不动产证);(4)购房合同(含能够证明已经实际入住的水费和电费缴费凭证);(5)属拆迁安置、优抚对象、招商引资等情况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6)儿童预防接种卡。

  (1)户口本;(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住房租赁备案证明;(3)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署的一年以上的劳务合同及收入证明,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4)法定监护人社会保障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卡。

  (1)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卡;(2)户口本;(3)居住证;(4)房产证(或不动产证);(5)购房合同(含能够证明已经实际入住的水费和电费缴费凭证);(6)属拆迁安置、优抚对象、招商引资等情况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1)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卡;(2)户口本;(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住房租赁备案证明;(4)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署的一年以上的劳务合同及收入证明,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5)法定监护人社会保障证明。

  居民子女就近对口入学要求户籍和住房一致。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原则上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入学对象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时间达一年以上的(2018年8月31日以前迁入的)或入学对象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2018年8月31日以前入住的),2019年暂作对口入学安排。

  恩施市城区三办及龙凤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中小学推行网络报名。其他农村中小学由各中心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报名流程:网上登记→网上初审→现场初审→证件复核→公示审核结果→补充招录→分流安置→均衡分班

  温馨提示: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尽量错开高峰时段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在网上预报名时段内(即5月28日至6月28日),家长可随时修正自己所填报的信息。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不要填写座机号码)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信息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并予以积极配合。

  ·报名期间各中小学工作日工作时间(法定休息日除外)统一规定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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