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健康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7〕24号)的文件精神,依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健康小镇遴选工作的通知》(卫办秘〔2018〕572号),经各地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健康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7〕24号)的文件精神,依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健康小镇遴选工作的通知》(卫办秘〔2018〕572号),经各地申报、第三方评审、部门会商、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等程序,研究确定首批健康小镇29家和健康小镇创建单位20家,现予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