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及家庭和社会养老资源现状

2020-03-15 09:36

  摘要:根据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数据,从身体和心理健康、经济状况、社会参与、养老期望几个方面探讨我国老年人养老的突出需求和特点。对老年人家庭规模、成员构成、居住方式、子女状况等家庭养老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养老设施、社会服务等社会养老资源展开分析。研究发现:空巢家庭的老人已达47.53%;有12.54%的老年人需要不同程度的照料;失能老年人的孤独感问题和农村老年人的认知问题比较突出;老年人的经济独立程度提高,但城乡、地区之间的养老金差异较大;参与正式劳动就业的老年人比例下降而公益活动参与比例提升;我国老年人在享受老年优待、高龄津贴等福利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养老设施或机构的覆盖面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

  中国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数多、老龄化速度快、未富先老和老龄化地区差异大的特点,老龄研究和政策必须面对这种复杂多样的现实,并从老年人的需求出发进行分析(邬沧萍、杜鹏,2012)。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将有超过2700万人需要长期照料护理(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课题组,2014)。虽然目前家庭仍是老年人获得长期照料的最主要来源,但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已成为绝大多数相关研究的共识。随着家庭功能弱化,提供给家庭成员的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支持和资源也逐渐减少,家庭内部的代际关系被迫实现社会化,这种过程在中国远比其他国家和地区更加深刻和迅速,用于老年照料等方面的家庭资源与社会资源都变得相对稀缺(彭希哲、胡湛,2011)。即使是在我国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也无法影响未来数十年老年人口的规模,家庭养老的负担较重(翟振武、张现苓、靳永爱,2014)。特别是随着“50后”、“60后”出生队列进入老年期,会率先使得以核心家庭为主的二代户比例降低,空巢化和独居化趋势将更加显著(孙鹃娟,2013)。然而也要看到,在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社会转型已经完成、养老保障体系相对健全,家庭的养老经济资源将更充足(宋健,2013)。那么家庭规模的缩小、代际居住的分离是否必然意味着家庭成员已大大削弱对老年人的赡养或照料?中国家庭中的养老资源状况如何还需要系统地来看待。也有研究认为,随着中国社会和家庭的变迁,个人必将对其自身的养老负有越来越重要的责任(Chen Sheying,2009)。但老年人养老的独立性如何尤其是经济上的独立性如何却不得不进行考量。

  另一方面,我国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社会化养老模式尚未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而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从家庭养老为主向社会养老为主转变是养老模式演变的基本趋势(刘晓梅,2012)。研究认为中国只有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使对老年人的正式和非正式支持达到更好的平衡(Du Peng,2013)。我国政府已逐步将社会化养老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正朝这一方向努力。同时政府开始通过购买服务、发放高龄津贴等方式来解决老年照护和服务问题,过去几年在一些地方开始实行(杜鹏,2015)。但是,究竟老年人是否都获得了这些福利或服务?地区之间、老年人群之间还存在怎样的差距?此外,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等多个方面,老年人获得了哪些保障和服务也需要进一步梳理。

  还应看到,近30年来中国社会的快速变化造成了显著的代际差别。20世纪50年代以来出生的人群正陆续进入老年期,与他们的前辈相比,这部分人群在经历、教育、经济收入、权益意识和能动性等方面表现出新的特征,他们对养老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姚远,2015)。对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关注应进一步上升到如何满足其精神慰藉、社会参与、价值实现等方面,当前有必要结合调查数据了解我国老年人各主要层次的需求和满足状况。

  基于上述认识,本文将在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围绕老年人的需求、家庭养老资源、社会养老资源展开分析,重点回答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目前老年人最突出的需求有哪些?呈现什么特点?除了以往大多数调查研究中关注的老年人基本需求而外,老年人更高层次的需求如精神慰藉、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的需求如何?(2)随着老年人家庭的变化,家庭成员承担了哪些养老责任?(3)社会资源给老年人提供了哪些养老支持?老年人对社会化养老资源的获得情况怎样?

  本文的数据来自于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数据。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hina Longitudinal Aging Social Survey,以下简称CLASS)是由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设计、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的一项全国性、连续性大型社会调查项目。此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老年人的基本情况、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为深入研究老龄问题和政府制定老龄提供信息支持。

  近些年来,尽管国内先后有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北京大学等单位和研究机构开展了针对老年人的大型纵向调查,但有的侧重高龄老年人健康,有的多次调查信息无法进行对接和匹配,且目前已公开使用的调查数据均未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覆盖,难以更准确地代表全部老年人口。与以往国内的追踪数据相比,CLASS调查的主要特点是:第一,调查覆盖的省份更广,2014年调查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开展,样本代表性较好;第二,在常规调查项目的基础上大大拓展了调查内容,加强了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社会功能、社会网络、养老规划等项目的关注;第三,既调查老年人个体信息,也注重老年人家庭和相关社会资源信息的收集。

  2014年8月至10月,CLASS基线调查在除香港、台湾、澳门、海南、新疆和西藏之外的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正式开展。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的概率抽样方法:首先,选定县级区域(包括县、县级市、区)作为初级抽样单位(Primary Sampling Unit,PSU);其次,选定村/居委会作为次级抽样单位(Secondary Sampling Unit,SSU);再次,在每个村/居委会中采用绘图抽样的方法来抽取样本户,每户访问1位老年人。调查对象是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群和调查社区(村居)的工作人员。最终,2014年CLASS基线个村、居,共获得社区调查问卷462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个人有效问卷11511份。此次调查样本的整体年龄分布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较为接近(见图1)。

  资料来源: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2014

  2014年CLASS调查依托中国社会调查网络(CSSN)进行实地数据收集工作。为了保证调查质量,采用现场督导和电话回访相结合的办法保证数据采集质量,一方面通过实地督导在全国各地进行现场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另一方面实时随机抽取约30%的问卷进行电话复核,对问题问卷进行及时反馈和修正。

  从此次调查的样本构成来看,本次调查的老年人平均年龄是70.02岁,60~69岁、70~79岁、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分别占54.03%、32.13%和13.84%。男性和女性老人分别占49.04%和50.96%。城市和农村老人比例分别为52.96%和47.04%。从性别年龄分布来看,70岁以下的低龄老年人男性比例高于女性,而7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男性比例均低于女性,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年龄分布差别不大(见表1)。

  3.1 我国不同程度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12.54%,是照护服务应重点关注的对象

  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对养老服务的需求。生活自理能力和慢性病患病状况是衡量老年人身体健康的主要指标。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ctivity of Daily Living,ADL)指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自己照料自己的行为能力,是反映老年人躯体功能在完成日常生活基本活动时所达到的程度,通常采用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等6项指标。在此次调查中每项分为“不需要别人帮助”、“需要一些帮助”和“完全做不了”三个级别。如果回答“完全做不了”或“需要一些帮助”则判定为失能;如果回答“不需要别人帮助”则判定为自理。0项ADL失能为完全自理,1~2项ADL失能为轻度失能,3~4项ADL失能为中度失能,5~6项ADL失能为重度失能。调查结果显示,我国87.46%的老人ADL六项指标完全自理,10.54%的老人处于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2.00%的老人为重度失能(见表2)。这表明我国近九成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完好,日常生活不需要照料,需要不同程度照料的老年人占12.54%。如果按照重度失能老人占比推算,2014年全国共有重度失能老人444万。人口老龄化过程常伴随明显的高龄化趋势,高龄化常常意味着较高的失能风险,医疗卫生技术和条件的改善也提高了失能老人的带残存活率,这些因素使得我国失能老人比例快速提高,特别是重度失能老人数量持续增加使得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问题尤为突出,对长期照护的需求十分紧迫。

  在慢性病患病率方面,我国约3/4(75.23%)的老年人自报患有慢性疾病,高血压、心脏病、颈/腰椎病、关节炎、糖尿病等患病率最高。从城乡差异来看,高血压患病率城市高于农村;心脏病/冠心病患病率基本持平;颈/腰椎病和关节炎的患病率农村高于城市。随着患慢性病老年人数量的增加对照料护理将有更大需求。

  3.2 在心理健康方面,失能老年人的孤独感问题和农村老年人的认知问题较为突出

  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水平包含多维度的指标,孤独感和认知能力是其中最基础的核心指标。对于老年人孤独感的测量,本次调查使用Hughes(2004)等人编制的适用于大样本调查的三项目孤独感量表(Three-Item Loneliness Scale)。该量表的得分取值介于3~9分之间,分值越高说明孤独感越强烈。2014年CLASS调查发现我国老年人孤独感量表得分为3分的人群占比为75.22%,说明绝大多数老年人孤独感并不强烈。但其余24.78%的老年人有不同程度的孤独感,其中1.42%的老年人得分高达9分,说明他们经常感觉到无人陪伴、被忽略或被孤立,孤独感比较严重。对于三个具体的孤独感项目,6.00%的老人经常觉得没人陪伴,3.23%的老人经常觉得被人忽略,2.63%的老人经常觉得自己被孤立,乏人陪伴带来的老年人孤独问题更加突出。对老年人孤独感的进一步分析发现,老年人孤独感得分随年龄增长呈上升趋势,并与其健康有着密切关系,完全自理的老年人中有严重孤独感的比例为1.2%,而失能老人中这一比例为3.6%,重度失能老人更是进一步上升到9.7%。健康状况不佳的老年人不但需要更多的生活照料,对缓解孤独感、陪伴等方面的心理关爱也有更大需求。

  认知能力是老年人满足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之一,也是衡量心理健康的重要指标。老年人认知功能的下降或损伤将给生活带来不便,不但影响其生活质量,还会导致家庭照护难度和成本的增加。本次调查采用5道常识问题来反映老年人最基本的认知能力,答对1题得1分。从得分结果来看,我国老年人的平均得分为3.67。其中,男性得分高于女性,分别为3.98分和3.35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认知能力逐渐下降。城乡老年人之间的差距尤为明显,城镇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的认知能力得分分别为4.01分和3.28分,农村老年人的认知能力较差。如何在提高农村老年人身体健康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其认知能力、缓解孤独感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3.3 我国有近一半的老年人经济独立性提高,但农村老年人对子女的经济依赖性依然较大

  主要生活来源是衡量老年人经济独立程度的重要指标。CLASS调查结果表明(见表3),老年人生活来源最主要的前三项分别为自己的离退休金或养老金(46.18%)、子女的资助(21.68%)以及自己劳动或工作所得(16.12%)。随着年龄增加,老年人接受子女资助以及政府/社团补贴/资助的比例也逐渐升高,而依靠自己劳动所得、配偶收入以及房屋、土地的租赁收入的人群比例则逐渐降低。比较男女两性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可以发现,女性依靠子女资助、政府补贴、配偶收入的比例均高于男性,而男性依靠自己养老金、自己劳动所得,以及以前积蓄的比例高于女性。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相比,老年人主要生活来源中来自于离退休金养老金的比例由24.1%上升到46.18%,提高了约22个百分点,依靠劳动收入、子女等家人资助的比例有所下降。随着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老年人的经济独立程度在提升。就城乡差异而言,城市地区的老年人群依靠自己的养老金的比例远高于农村地区老年人,分别为71.93%和17.22%,而农村地区老年人主要依靠子女的资助和自己劳动或工作所得。

  虽然总体上我国有近一半的老年人以自己的离退休/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经济独立性与五年前相比有所提高,但相对而言农村老年人、女性老年人、高龄老年人在经济上的依赖性较强,子女资助是这些老年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对于农村老年人更是第一位的经济来源,如何进一步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保障,提高其经济独立性依然是农村老年人的一个迫切需要。

  3.4 从事有收入工作的老年人比例与参与公益活动的老年人比例大致相当,健康状况是制约老年人的首要因素

  社会参与是老年人实现积极老龄化的重要途径。老年人的在业情况、公益活动参与、政治活动参与等是体现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主要方面。调查结果显示,在经济活动参与方面,2014年全国有19.25%的老年人仍在工作或劳动。城市老年人在业比例为10.00%,农村老年人在业比例为29.67%,农村比城市高出近两倍(见表4)。随着年龄增加,在业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降低,特别是75岁以后老年人的在业比例大幅度下降。

  公益活动参与逐渐成为很多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要途径。20.33%的老年人在过去三个月内参加过社区治安巡逻、照料其他老人、环境卫生保护、调解纠纷、陪同聊天解闷、专业技术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5.83%曾经参加过但现在退出了,还有73.84%的老年人从未参加过。在各类公益活动中老年人以参加非正式的社区/村居服务为主,参与比例最高的活动是陪同聊天(53.59%),其次是环境卫生保护(18.82%),比例最低的是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志愿活动(2.01%)。农村老年人参与的公益活动主要以邻里互助为主,例如陪同聊天、照看他人的小孩和调解纠纷,而城市老年人参与环境卫生保护、社区巡逻等社区服务相关的比例明显高于农村。健康水平下降是造成老年人退出公益活动最大的原因,48.05%曾经参加过公益活动的老年人都是因健康状况不允许而不得不退出。在从未参与公益活动的老年人中,健康同样是最大的阻碍因素,30.81%的老年人因为健康问题从未参加过公益活动,其他主要阻碍因素还包括“不知道怎么参加”和“对目前的志愿活动不感兴趣”。如何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的变化提供适宜的公益活动、满足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需求值得进一步探讨。

  老年人对今后养老的期望和打算是了解老年人养老需求的重要方面。调查结果表明(见表5),选择在自己家或子女家养老的老年人占94.16%,选择社区日托站或托老所养老的比例仅为0.40%,而选择机构养老(养老院)的老年人为3.73%,还有1.70%的老年人选择其他养老地点。希望在自己家养老的老年人近七成,还有1/4左右的老年人打算到子女家养老,也就是说居家养老的方式依然是中国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共同选择。相比之下城市老人更愿意在自己家养老而农村老年人选择在子女家养老的比例更高。不可忽视的是到养老院或社区日托站/托老所养老也是少量老年人的期望,特别是城市老年人愿意到养老院养老的达到5.71%,还应逐步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满足城市老年人的这一需求。

  关于“您认为老年人的照料应该主要由谁承担”,调查发现多数老年人希望由子女提供照料,对社会照料角色的认同感较低。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48.53%的老年人认为照料的主要承担者应是子女,其次是老年人自己或配偶(21.04%),再次是政府/子女/老年人共同承担(18.91%),最后是政府(10.50%)和社区(1.02%)。农村老人希望由子女照料的想法更为强烈,达到58.68%,而更多的城市老人(26.09%)认为自己或配偶应该承担主要的照料责任,该比例比农村老人高出10个百分点。

  家庭是为老年人提供支持的重要支柱。在我国家庭养老是传统的养老方式。家庭成员对于满足老年人经济、照料、精神等多方面的需求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但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家庭的养老资源状况如何?家庭在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支持方面具有哪些优势或面临哪些挑战?2014年CLASS调查为分析家庭养老资源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来源。家庭养老资源大致可从家庭规模、成员构成、婚姻、居住方式、子女状况等方面衡量,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老年人的家庭养老资源状况及特点如下:

  4.1 老年人的平均健在子女数为3.08人,子女外出流动普遍,老年空巢、独居家庭比例上升

  2014年被调查老年人的平均家庭规模为3.27人,老年人同吃住的家庭成员数以2人为主,约为四成。调查还发现,目前居住在空巢家庭中的老人已达47.53%,其中独居老人占9.63%,老年夫妻户占37.90%。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相比,夫妻户比例上升9.02%,独居户上升0.21%,而二代户和三代户分别下降7.15%、6.32%,说明我国老年人空巢化的程度加剧,空巢化趋势明显。

  子女是家庭养老的主要资源,从调查结果来看被访老年人平均健在子女数平均为3.02个,其中儿子1.55个,女儿1.47个。但子女的迁移流动比较普遍,老年人的子女中在调查时已离开家半年以上的子女占30.6%,其中约6成子女在省内居住,约4成子女在省外居住。代际之间的居住分离使很多家庭成员照顾老人面临现实困难。

  4.2 我国约八成子女给老年父母提供经济支持,子女的资助是农村老年人首位生活来源

  为老年父母提供经济支持一直是家庭养老的核心内容,目前我国有80.1%的子女给老年父母提供经济支持(包括各类实物的折合),只有19.9%的子女不给老人钱财,远高于老年人给子女经济支持的比例。从全国来看,老年人生活来源最主要的三项分别为自己的养老金(46.0%)、子女的资助(24.2%)以及自己劳动或工作所得(15.7%),子女资助依然是老年人生活的重要来源,尤其是对于农村老年人而言,子女资助在其所有生活来源中占32.48%,是首位生活来源,子女的经济供养在我国农村地区还在发挥重要作用。

  很长时间以来由于社会照料资源的匮乏,照料老年人的职责主要由家庭成员承担。此次调查发现我国有7.66%的老年人有照料需求,而对于这些有照料需求的老人,92.71%的老年人的首要照料者是家庭成员,依次为配偶(39.54%)、儿子(23.77%)、女儿(15.24%)和儿媳(12.24%)。其中配偶在照顾老年人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在城市地区甚至高达43.85%。首要照料者中,对于农村老年人而言儿子和儿媳占了较高比例,而在城市这一比例则明显较低,城市老年人的首要照料者中女儿和女婿的比例高于农村(见表6)。

  通过交叉分析还发现,高龄老人需要别人照料的比例(24.36%)远高出老年人总体水平(7.66%)。增龄所带来的丧偶率提高使得年龄越大的老人越依赖子女的照料,子女或子女的配偶作为老年人首要照料者的比例从60~69岁的23.29%提高到80岁及以上的71.95%。随着高龄化的发展,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数量和比例将越来越高,这必将加剧家庭照料负担,如何为家庭成员提供照料支持已刻不容缓。

  4.4 超过八成的老年人认为与子女感情亲近,仅少量老人难以与子女保持交流与沟通

  情感关怀和精神慰藉是家庭成员在养老中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价值。此次调查采用了与子女打电话的频率和与子女见面频率两个问题来了解联系与交流状况。老年人与子女的代际交流情况总体较好,绝大部分老年人与子女经常保持电线%左右的老人不能与子女保持交流与沟通。老年人对其与子女感情亲近度的评价比较积极。从老年人与子女见面的频率来看,过去一年中几乎天天见面的比例达到29.30%,但一年见面几次的比例也占到了28.10%,几乎没有见面的比例为4.50%。超过八成的老年人觉得与子女的感情亲近,认为子女关心自己,表明绝大多数老年人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比较亲近、融洽的。关于老年人对其与子女感情亲近度的评价,86.8%的老年人觉得与子女的感情亲近,认为一般的占9.7%,不亲近的仅1.7%,1.8%的老人对此问题无法回答。这说明超过八成的老年人对其与子女感情亲近度的评价比较积极。

  随着老龄化的发展,家庭已无力满足老年人更多更全面的需求,社会养老既是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也是应对老龄化的必然趋势。“十二五”以来我国致力于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并取得了巨大进展,社会养老资源日益成为老年人养老的重要依托。本文结合2014年CLASS调查数据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养老设施、社会服务等社会养老资源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我国的社会养老资源呈现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超过八成的城乡老年人领取了养老金,不同地区养老金标准差异较大,绝大部分农村老年人难以依靠养老金生活

  2014年我国大部分老年人拥有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比例为85.90%。分城乡来看,城市老年人有91.25%领取养老金,且71.93%的城市老人的最主要生活来源是养老金:农村老年人中有70.79%的人领取养老金,但仅有17.22%能够依靠养老金生活。不同地区、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养老金差别大。根据调查数据计算各类老年人养老金的中位数,从高到低依次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老年人的养老金(3000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2300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金(1070.9元),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中位数仅为60元,难以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医疗卫生服务是老年人需求最大的公共服务。调查结果表明我国的社区医疗服务设施覆盖面比较广,城乡社区医院/医疗服务站/卫生室/诊所的覆盖率达到了85.93%。已有的医疗服务设施以提供疾病诊疗为主,但各项目的使用比例均不足5%。虽然老年人对社区医疗服务的需求意愿较高,对“上门护理”、“上门看病”、“康复治疗”的需求比例分别为16.30%、19.80%和14.90%,而从服务提供来看目前社区医疗服务设施提供的慢性病预防及康复服务相对较少,特别是针对老年人患病率较高的高血压、心脏病/冠心病、颈/腰椎病等慢性病的预防工作力度还远远不够,农村地区的健康预防工作尤为滞后。

  养老设施是衡量社会养老资源的重要指标,也是老年人实现机构养老或居家养老的前提条件。2014年CLASS调查分别从社区和个人两个层面调查了老年人生活场所附近的养老设施。从表7中可见城市社区养老院的覆盖率为21.22%,农村仅为10.33%;城市社区老年活动室覆盖率为80.58%,农村仅为39.13%;而“托老所/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拥有比例农村与城市相差竟达4.66倍。

  但另一方面,老年人使用社区养老服务的比例也比较低,在多项社区养老服务中使用率最高为“上门探访”,仅为3.91%,其次是“上门做家务”、“老年人服务热线”、“陪同看病”等,分别为2.05%、1.03%和0.91%。从老年人最希望得到的养老服务来看,排在前三位的是“上门做家务”、“陪同看病”和“上门探访”。城市老年人对于“上门做家务”的需求最高,而农村老年人对于“陪同看病”的需求最高。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既与他们的实际需要有关,也与当前社区服务的提供情况和老年人对服务的认知情况有关,因此,除了有针对性地根据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外,还应提高老年人对已有服务的认知度和可获得性。

  (4)约有三成的老年人享受老年优待,高龄津贴等老年福利在各地区之间差异显著

  老年社会优待主要是通过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优待项目、设施和服务帮助老年人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在本次调查中老年社会优待的内容主要包括老年人在本地是否享受减/免费乘坐公交车、游览公园等。2014年我国30.11%的老人享受了老年优待。年龄是影响老年人是否享受优待的重要因素,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享受老年优待的比例达到44.2%,而60~64岁的老年人中则仅有14.81%享受优待。

  对于老年人获得的社会福利,以高龄津贴和近年来很多地区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为例,此次调查发现我国80岁及以上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的比例为13.64%。高龄津贴在各个地区的覆盖率有很大差距,在被调查的28个省区中,高龄津贴覆盖率最高的贵州达到59.38%,上海、江苏、河南也有超过一半的高龄老人领取了高龄津贴,而内蒙古、宁夏、青海、云南、广东和浙江等地区的高龄津贴覆盖率较低,尚不足10%。此外,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服务券)的老年人比例仅为0.45%,说明此项政策措施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尚未执行。

  根据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数据,本文对我国老年人的突出需求和家庭、社会所提供的养老资源现状展开了分析,得出以下几点主要结论和相关建议:

  第一,虽然我国近九成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完好,日常生活不需要照料,但尚有12.54%的老年人需要不同程度的照料。特别是按照重度失能老人占比推算,2014年全国共有重度失能老人444万。随着我国人口高龄化趋势的发展,失能老人的数量和比例在快速提高,对长期照护提出了庞大的需求。虽然老年人完全失能比例不高,但是基数很大,亟需加快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减轻家庭的照料负担。加之我国老年人患慢性病率较高,现阶段应做好健康预防、疾病诊治、生活方式引导等工作,降低慢性病患病率和残障发生率。

  第二,本文的研究发现,在老年人中失能老年人的孤独感问题和农村老年人的认知问题比较突出。失能老人中有严重孤独感的比例为3.6%,重度失能老人更是进一步上升到9.7%。这说明失能老年人不但需要更多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对缓解孤独感、陪伴等方面的心理关爱也有更大需求。相比较而言,农村老年人的认知能力比较差,在这次调查中农村老年人的认知能力得分仅为3.28分,老年人认知功能的下降或损伤不但影响其生活质量,还会导致家庭照护难度和成本的增加,对此应重视老年人认知能力的维系,采取有效措施干预认知功能下降水平。还应多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形成敬老和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为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并实现老有所为提供平台和机会。

  第三,我国老年人生活来源最主要的前三项分别为自己的离退休金或养老金、子女的资助以及自己劳动或工作所得,经济独立程度提高。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相比主要生活来源中来自于离退休金养老金的比例提高了约22个百分点,依靠子女、配偶等家人资助的比例降低了13.7个百分点,而靠自己劳动工作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比例则降低了近13个百分点。这说明近年来养老金保障体系取得了很大进步,老年人特别是城市老年人的经济独立程度增强,农村老年人对子女经济上的依赖程度虽然有所降低,但仍有近四成的农村老年人以家庭成员的资助为主要生活来源。另外,我国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养老金标准差异较大,农村老年人难以依靠养老金生活。城市老年人有91.25%领取养老金,且71.93%老年人的最主要生活来源是养老金,而农村老年人有70.79%领取养老金,但仅有17.22%能够依靠养老金生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中位数仅为60元。缩小城乡之间的养老保障差距,提高农村老年人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是我国在城镇化进程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四,与“六普”结果相比老年人参与正式劳动就业的比例由30.3%下降到19.25%。但公益活动参与日益成为很多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要途径。2014年有20.33%的老年人在过去三个月内参加过社区治安巡逻、照料其他老人、环境卫生保护、调解纠纷、陪同聊天解闷、专业技术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健康状况是制约老年人参与公益活动的首要因素,不知道怎么参加公益活动也是一个阻碍因素。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需求将越来越突出,应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拓展老年人的参与途径。

  第五,空巢比例的提升和大量子女外出的事实说明家庭照料老年人的资源正在缩减。目前居住在空巢家庭中的老人已达47.53%,与2010年相比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的程度加剧。老年人的子女中在调查时已离开家半年以上的子女占30.6%,其中约4成子女在省外居住,代际之间的居住分离使很多家庭成员照顾老人面临现实困难。但从子女对老年人的经济资助和照料帮助来看,子女给老年父母提供的支持仍在发挥重要作用,例如此次调查发现80.1%的子女给老年父母提供经济支持;对于有照料需求的老人,92.71%的老年人的首要照料者是家庭成员,配偶、儿子、女儿和儿媳在照顾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在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首要照料者中71.95%的人是子女,未来随着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数量和比例越来越高,家庭照料负担更加沉重,为家庭成员提供照料帮助和社会支持已刻不容缓。

  第六,养老设施或机构的覆盖面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而已有养老服务的使用率还比较低。以社区养老院为例,城市社区养老院的覆盖率为21.22%,农村为10.33%,而托老所/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拥有比例农村与城市相差竟达4.66倍。但另一方面,老年人使用社区养老服务的比例也较低,对社区养老服务中使用率最高的上门探访、上门做家务、老年人服务热线%。在医疗卫生服务方面,老年人对社区医疗服务中的上门护理、上门看病、康复治疗的需求程度相对较高,社区医疗服务设施如社区医院/医疗服务站/卫室/诊所的覆盖面也比较广,达到了85.93%,但老年人对各项已有医疗服务设施的使用比例都不到5%,社区医疗服务设施提供的慢性病预防及康复服务相对较少,服务内容和质量有待提升。此外老年人对这些服务的认知程度也关系到服务使用率。除了有针对性地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外,还应提高老年人对已有服务的认知程度和可获得性。

  第七,通过研究还发现,我国老年人在享受老年优待、高龄津贴等福利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展,30.11%的老人享受到减/免费乘坐公交车、游览公园等老年优待。80岁及以上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的比例全国平均水平为13.64%,但高龄津贴在各个地区的覆盖率有很大差距,而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服务券)的老年人比例仅为0.45%,说明此项政策措施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尚未执行。因此,缩小地区差距、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是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老年优待和福利、服务水平的一个重点。

  第八,从老年人对自己养老的打算和期望来看,选择在自己家或子女家养老的老年人占94.16%,发展居家养老才符合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愿望。但从人力资源来看,家庭养老资源正面临逐渐削弱的趋势。不断拓展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强化居家养老支持和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已经是我国解决养老问题的必然选择。如何为照料老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多方面的扶持,推进家庭养老照料的可持续发展和照料质量,将对家庭照料者的社会支持与保护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之中等措施应及时纳入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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