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委关于做好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2020-03-18 01:31

  县发改委关于做好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拟新增一批中央投资项目,请各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文化旅游街、步行街改造、线上线下消费(商城、商贸中心、电商基地)、产业特色鲜明的返乡创业园(产品产业供居民消费,如箱包、家具、眼镜、服装等)。

  (一)项目建设地点为全省范围内各县城、县级市或10万人以上特大乡镇(设区市所辖城区不在范围内)。

  (二)优先安排在建项目。对于新开工项目,要前期手续完备、能够尽快开工建设,优先安排上半年开工项目,最迟不得晚于三季度开工。

  请各相关单位单位、各乡镇、经开区、管委会抓紧梳理包装项目,于3月18日下午下班前,收齐项目清单统一报送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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