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父母如何做?四川检察“亲职教育”给家长上课

2019-05-30 11:11

  5月29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四川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绝大多数涉罪未成年人都存在监护缺失、监护不力或监护不当的问题,这些孩子,如果不改善他们的家庭成长环境,那他们再犯罪的可能性很大。针对这一现象,2018年5月,四川省检察院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推广“亲职教育”制度。截至2019年4月,全省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中“亲职教育”覆盖率已达93.9%。

  什么是“亲职教育”?简单来说就是督促父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教授为人父母者怎样做好父母的教育。2017年以来,成都市检察院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出“亲职教育”制度。2018年5月,四川省检察院将“亲职教育”制度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予以推广。这一制度针对的主要是四类人:一是犯罪未成年人的父母;二是因监护失当而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的父母;三是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四是具有提升监护能力需要的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

  据了解,开展亲职教育的主体是检察机关,开展形式多样。比如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进行训诫,要求其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开展“家访式”亲职教育,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专业指导;组织“家长课堂”,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集中进行法治教育和专门培训等等。

  据介绍,四川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存在家庭监护不力的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不断提升监护能力。截至2019年4月,全省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中“亲职教育”覆盖率已达93.9%。下一步,四川检察机关将借助相关专业团队来推动“亲职教育”工作的专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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