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县洩湖镇崔高峰:一位返乡创业带头人的故事

2022-05-07 09:54

 2022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适逢春夏之交,早晨和煦的春光与下午暴晒的骄阳形成了这个季节独有的特征。节假日,受疫情影响,休闲的人们徜徉在周边山川农舍、郊野溪水之间,享受着节日带来的惬意和愉悦,给平素忙碌的身心来一次彻底的放飞,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在北依骊山、南临灞水,距离西安市蓝田县城西北约11公里处的洩湖镇前李坪村一组,45岁的蛋鸡养殖能手、蓝田县返乡创业带头人崔高峰默默无闻的注视着眼前一处被“平整”过的废墟地,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有谁能够想到,这里曾经是他满腔热血,顽强拼搏、不懈奋斗过的地方,可如今,一切付诸东流。

远处的群山连绵起伏、默默无语,用蜿蜒厚重的“身躯”守护着这片热土,还有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黄土地上淳朴善良、辛勤耕耘的人们,自然有我们的主人公—崔高峰。下面,让我们徐徐打开岁月的画卷,走进崔高峰的心路历程,来聆听他的故事。

“2011年,我和妻子在日本打工5年后回到故乡,作为一名返乡青年,我就想在家乡西安市蓝田县好好闯一番天地。几经考察后,在亲戚朋友、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筹集资金30万元,在我们洩湖镇前李坪村一组成立了蓝田县高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蛋鸡养殖、销售等产业。起步时,我供养的蛋鸡高达1.4万只,发展势头良好。2013年时逢蓝田县‘产业培育年’,为我鸡场稳步发展提供了积极有力的政策环境保障。不久,蓝田县环保部门通过了我的环评报告、农业部门也予以备案。”崔高峰在写给媒体的信件中娓娓道出了他的创业历程。

 

2014年,又是蓝田县“产业培训提升年”,为了扩大养殖规模,在我们老村长亲自为我书写鸡舍扩建申请,倾力支持下,洩湖镇政府向蓝田县环保局申请,“关于高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扩建蛋鸡大棚的建设报告”,该报告载明:“……为了扩大经营,经村组协商流转土地3亩,申请建蛋鸡大棚2栋,经查看,符合畜牧防疫条件,请审查批准。”2015年,蓝田县环保局2015(9)号文件,“关于蓝田县高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核意见”,“同意蓝田县高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评价结论及要求……”,

环评手续审核通过后,蓝田县农业局2015(03)号文件“关于蓝田县高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备案的通知”,“……经动物卫生监督所现场勘址审查,高峰种养专业合作社(养殖场)选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有关要求,同意备案。”就这样,我的扩建申请通过了环评审核和农业备案。

因我经营有方,加上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逐渐受到县上关注,不久便申请到了县人社局发放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8万元,前后发放了三次,有力的支持了我的养殖事业,带动了一方经济的发展,成为全县返乡创业青年的典范;县上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多次到我的鸡场来考察;蓝田县委、县政府多次在会议上大力推广和宣传我的养殖经验和做法。

 

2016年,蓝田县委办2016(27)号文件发出了《关于授予崔高峰等同志“创业明星”荣誉称号的通报》,该文件内容为:自2012年蓝田县出台《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扶持政策》 以来,全县农民工返乡成功创业2310人,投资规模达1.8亿元,带动就业创业近万人,激活了农村经济发展潜力。2015年,蓝田县被确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被推荐为全国进一步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决定授予崔高峰等10位同志“创业明星”荣誉称号,每人奖励创业扶持资金5000元。2016年5月31日的《西安晚报》也以“37名返乡农民工领到了312万元创业贷款”为题,对崔高峰等养殖户的先进事迹予以报道。蓝田电视台也对崔高峰等十大“创业明星”颁奖仪式进行了报道。

 

政策尺度越来越大,风越刮越猛,扶持力度也有增无减;形势一片大好,我扩建2栋大棚的环评报告和农业备案也顺利通过了审批。然而,就在这个当口,我们前李坪村新一届村委会却出来阻挡,不让扩建,为什么呢?他们说是村民有意见,不让我扩建鸡舍。后经了解,村上根本没有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和群众大会?那么,村委会怎么能说是村民对我养殖这件事有意见呢?就这样,我扩建的想法无情地被人为搁浅了……

 

我绝不言败,绝不放弃,既然县上把我树为典型,一直鼓励我发展,我必须信心百倍,大踏步往前走,不到黄河心不死。后来,我通过与其他村民兑换土地,采取二亩换一亩的办法,终于扩建了鸡舍。正是因为这件事,蓝田县多次召开了返乡青年创业座谈会,在会上我多次提出,必须在农业发展用地上给予大力支持!我的倡议得到了县上的大力支持,曾在“返乡创业文件”第一条上就明确提出:对返乡创业在农业土地使用上给予最大程度的支持和包容,督促基层政府在用地上给予大力支持,协调创业发展,这也是蓝田县被评为全省返乡创业示范县的一项英明之举。

 

时间到了2019年末,我被邀请参加了蓝田县“乡情乡愁乡韵 我的家在蓝田2019‘聚乡情话发展 共谋乡村振兴’”乡贤大会,在大会上,我做了《回家的感觉真好》的报告。在发言中,我首先感谢县委、县政府这些年来对我们养殖事业的大力支持、感谢各级部门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政策扶持、感谢返乡创业的同僚们无私帮助和奉献,我要借“全省返乡创业示范县”这一金字招牌,让我的养殖事业更上一层楼。

说干就干,闯一番事业必须雷厉风行,绝不拖泥带水。

 

2020年3月3日,我破土动工,扩建鸡舍,经过几番不懈努力、不断磨合、拉锯式“谈判”,终于和邻居达成一致,同意土地流转,我又建立一幢大棚,拆老建新,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批文要求,终于在6月1日之前,鸡场大棚主体修建完工。随后又完成了里面的排水、蓄水工程、内部道路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坚韧不拔的劲头,胸藏一口气,将占地面积近1.6亩的养殖场建了起来,饲养蛋鸡规模达到3万多只。在我鸡场建设期间,洩湖镇干部、西川国土资源所都相继下来检查、登记,没有提出任何指导性意见,因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实行的是备案制。在修建过程中,我前后总投资60余万元,这是我近10年来的所有积蓄和心血,包括自筹、亲朋借款、银行贷款等筹集到一块儿的,我内心感到一帆风顺,满怀信心,决定好好大干一场。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

2021年11月28日,我的厄运降临了。

这一天,洩湖镇政府向前里坪村村委会下达了《洩湖镇政府关于前李坪村图斑责令拆除的通知书》,内容是:根据国家卫片图斑编号:610122……2128,现状为蓝田县高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监测面积2.1亩、占耕地面积1.63亩、占基本农田面积2.1亩,问题图斑类型:耕地“非粮化”或荒芜问题,现责令你村立即整改,整改意见:拆除压占耕地、基本农田部分,复耕复种粮、棉、油,限期2021年10月31日完成整改,落款日期是2021年10月28日。也就是说,让村上在三日之内必须将我的鸡场拆除完毕。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根本不可能实现,我更不会让村上拆除我辛辛苦苦修建起来的劳动成果啊?

2021年11月14日晚6点开始,洩湖镇政府某领导带着铲车、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强行拆除了我用心血和汗水一砖一瓦修建起来的鸡舍,直到18日拆除完毕……

 

我辛辛苦苦用血汗换来的“基业”就在这四天之内,一夜间化为泡影,眼前废墟一片,夷为平地,我的养殖梦一夜间破灭了,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我伸张正义,主持公道。望着眼前的惨景,我欲哭无泪。这次拆除,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近60万元的投资付水东流;妻子由于受不了这么沉重的打击,就在拆迁当天,一病不起,不久在西安唐都医院做了手术……

我该怎么办?仅仅怨天尤人也不是个办法?痛定思痛,作为家中的顶梁柱,我绝不能倒下,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年11月30日,就在我养鸡场被拆除半个月后,我毅然向蓝田县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因疫情影响,直到今年4月6日,等来了久违的复议结果。

2022年4月6日,蓝田县政府“蓝政复决字(2021)1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载明:被申请人蓝田县洩湖镇政府作出的责令拆除通知书明确涉及对申请人高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占用耕地、基本农田行为进行拆除整改的内容,且据此直接产生申请人养殖场被拆除的结果,已对申请人的权益产生了实际影响,故申请人与该责令拆除通知书具有利害关系,申请人具有申请行政复议的主体资格。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本案被申请人洩湖镇政府并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同时,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时,应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本案中,申请人的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并非乡镇企业,所以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拆除通知书的执行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洩湖镇政府关于前李坪村图斑责令拆除的通知书》违法。

接到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后,我又在第一时间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两个行政诉讼:一是洩湖镇政府下达的责令拆除通知书违法;二是要求行政赔偿,要求洩湖镇政府赔偿我的各项经济损失60万元。截至目前,该院已经受理了我的两个诉讼,将于5月下旬开庭审理。

针对我的案子,相关法律人士提出了诸多法律点:

第一、在本案中,崔高峰没有接到自然资源部门等任何部门下发的违法、违建通知书,可以说其没有违法,既然没有违法,则就是合法的。

第二、崔高峰属于设施农业。近年来,Z Y一号文件将农业放在重中之重。设施农业用地属于备案制,崔高峰养殖场各项指标都符合规章制度,环保、农业部门也予以审批通过,只需备案足矣,而不属于审批制,在自然资源部门是不需要办理土地手续的。否则,就是对抗Z Y保护三农的政策精神,对抗土地备案制之规定。

第三、铁路运输法院会依法审核洩湖镇政府到底有没有这个执法权?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镇一级政府没有查处土地违法这一职能,这个职能属于自然资源部门所具有,由此可见,镇政府是在越权执法,滥用职权,又没有履行任何相关手续?也没有告知当事人,他们依据的是哪一条哪一款法律之规定而予以拆除的?也没有告诉当事人救济途径在哪?更没有给当事人提供陈述、申辩的机会?就这样草率地拆除了?

第四,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作为一名普通百姓,崔高峰是在依法行事,而洩湖镇政府下达的这个拆除通知书是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的,让一个农民白白损失了近60万元,这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灭顶之灾,根本难以承受?

这次拆除的深层次原因,是受国际疫情影响,要保障粮食安全,因卫星监测发现我的鸡场后要求拆除,而镇政府某些人为了所谓的政绩,而不惜牺牲养殖、涉农养殖场的利益为代价?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无情拆除,简直是无法无天,我一定要为自己讨个公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渴望公平、公正的曙光早日到来。(崔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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