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法院控辍保学巡回审判庭:解弃学之痛

2019-11-16 17:11

 

11月15日下午,盐津县人民法院控辍保学巡回法庭走进庙坝中学,公开开庭审理盐津县首例“官告民”拒不送子女上学案,经调解,原告庙坝镇人民政府与被告周某达成协议,周某于2019年11月18日送辍学的子女回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今年十五岁的小周,理应是庙坝中学初中部的一名学生,因成绩跟不上,不愿意继续读书,2018年12月后辍学在家,经政府工作人员及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多次劝说无果后,庙坝政府向其监护人周某送达了《限期复学通知书》,开学已经两个多月了,小周仍然没有到学校报道。无奈,庙坝镇人民政府只好起诉周某,其放任小周不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已经违法,要求判令周某履行其监护责任,将小周送往学校完成学业。

庭审中,主审法官循循善诱,一边认真听取周某的意见、了解小周内心的想法,一边用耐心给被告及旁听群众解释国家的相关法律知识、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教育惠民政策,并告知被告周某作为家长对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我要感谢政府起诉我们不送子女接受教育,这让我们认识到了不送子女接受教育是违法的。我自己没有文化,我也希望孩子读书有出息,不要像我一样吃苦。”被告席上,周某明白了作为监护人放任适龄儿童不上学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履行义务,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庭后,通过承办法官、政府工作人员、陪审员及学校的老师对小周及其父母释法、说服、教育、批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周某同意将孩子送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并且征求了小周意见,如果愿意读职高,学一门谋生手艺,原告将全力为其办理职高入学手续。小周最终表示自己愿意继续回到庙坝中学学习,小周的同学们也集体高呼:“欢迎回来”。至此,盐津县法院首例控辍保学案件圆满解决。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现场群众深受教育,但台下坐的数千学生似乎并不满足今天学到的只是法律知识的冰山一角。这不,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化身老师,给全校的学生做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演讲,她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以深入浅出的语言,教孩子们要善良、独立;做到害人之心不可有,重要的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法官呼吁:读书可以改变人的骨象,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这不是空谈;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不跃过学校这道龙门,怎知外面的世界比农村种田更为精彩?怎能明白读书虽然不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的财富,但不读书岂不是脑袋空空、口袋空空?家长们,行动起来吧,教孩子学会接受读书的苦,读书的苦,只苦20年,不读书的苦却让人苦一辈子,只有选择上学,孩子的未来才会甜。(作者系盐津县人民法院 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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