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田孟村镇猪倌方安民:勤劳养殖十春秋 换来汗水付东流

2021-08-07 19:02

 

   蓝田孟村镇猪倌方安民:勤劳养殖十春秋 换来汗水付东流

   2021年的8月,是在酷暑炎炎、暴雨连连的相互交替中到来的,天气的变换,让处于暑期的人们烦躁不安。傍晚时分,鸣蝉恹恹不断的嘶叫,更令位于秦岭脚下的蓝田县孟村镇贺家村乘凉的村民们心生厌烦。此刻,57岁的村民方安民站在村外一处平地旁,心情极其沉重,谁能想到,这里曾是他辛辛苦苦修建起来的养猪场,却在一夜间被夷为平地,作为一位十几年的“老猪倌”,所有的心血、汗水、勤劳、努力均在一夜间化为泡影,他的遭遇,都在其来信中一一陈述。

蓝田孟村镇猪倌方安民:勤劳养殖十春秋 换来汗水付东流

   方安民,陕西省蓝田县孟村镇贺家村七组村民,蓝田县安民养殖场负责人。从2011年4月开始,他就在孟村镇石官寨村原养猪场的基础上,租赁该养猪场长达10年之久,从最初养殖200多头生猪发展到年出栏3000余头的现代化养殖场。

“2019年,非洲猪瘟肆虐蔓延,全国猪肉一度紧缺,国务院出台大力发展生猪养殖的系列政策,对新建圈舍给予大力支持,不用审批,即可建设;蓝田县政府也积极配合,在2019年10月出台了凡年出栏500头生猪者,国家一次性奖励20万元的优惠政策,而我的养殖场年出栏663头,农业部门却仅仅给奖励了4.2万元,看来一点都不公平。后来,因石官寨村某村民要新建住房,与我猪场仅一路之隔,加之部分村民不断反映我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后经县畜牧局、兽医站、镇政府、村委会等多次协商,一致要求我搬离石官寨村;我说:目前正值非洲猪瘟,如果出现传染等问题,我的损失谁来承担?国家政策是不允许任意流动的呀?最后,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我无奈地搬回到自己村上,准备继续经营”。方安民在来信中愤慨地写道。

以下是方安民来信汇编:

2019年10月5日,我与本村村民赫某国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11月1日又签订了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双方约定将赫某国在贺家村的8亩承包地流转给我建设猪场使用,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我只占用了6亩。协议达成后,孟村镇政府立马让我第二天就开始建猪舍。

为了防止后续问题,我就按照正规渠道:写申请、办养殖手续、到农业局领取表格、认真填表、到国土部门跑手续、镇政府、村委会都给我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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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就开始新建圈舍,整整施工了一年。从2020年6月开始建设,投资110多万元,修建了1400平米的圈舍,部分生猪已经搬进新猪场,所有建筑均符合农业用地使用标准,所有审批材料已经完整地送达镇政府,予以备案,等待审批,一切似乎都很顺利,可谁知到了2021年5月11日,我的梦想破灭,厄运降临,新建圈舍一夜间被化为平地。

蓝田孟村镇猪倌方安民:勤劳养殖十春秋 换来汗水付东流

2021年5月11日早6点,由孟村镇副镇长段某、副书记朱某某带队,有挖掘机及派出所、镇政府等20多人组成的拆迁队,对我一年来辛辛苦苦新建的圈舍强行拆除,挖掘机连续作业三个晚上,对我三个圈舍内及漏粪板等设备统统予以拆除,夷为平地;还有70头猪,他们也让兽医站拉走了,说是给拆迁人员发工资;这次拆迁,直接导致我经济损失高达100多万元。

试问,我从2020年6月开始施工,一直到被强行拆除,我这可是在建工程呀?为什么说拆就拆呢?他们的说法是:自然资源国土卫片航拍疑似“违法建筑”?但我有农业部关于扶持保护农业养殖方面的文件呀?但人家不予认可,置之不理。

试想,当初孟村镇主要领导是同意让我盖圈舍的呀?这也好给他们脸上贴金、捞政绩;就拿2011年猪价形势比较好来说,政府还让县电视台大力宣传、报道我的养殖经验,曾经轰动一时,我作为蓝田县农村养殖致富带头人,电视台还报道了一个礼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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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让我极其痛心的是:新建猪舍规模很大,是一座现代化养殖场,设计生猪年出栏3000余头,机械化自动上料,饲料可以自动输送到各个猪槽、粪便干湿分离,装袋后即可成为有机肥料,环保卫生、毫无污染,是蓝田县第一个样板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养殖场。然而,却在一夜间化为乌有,100多万元的投资统统打了水漂,这能不令人心寒吗?

下面着重说说我修建猪舍备案方面的情况。

2020年初,我已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6月,当我再次向孟村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及养殖备案手续时,镇政府干部乔某说:你就在镇政府备案,所有手续由镇政府向上提交,你现在就可以建场了,镇上主要领导都是知道的……正是有了乔某的承诺,我才从2020年6月开始修建标准化养猪场及地下处理系统的。

同时,贺家村村委会在给镇政府《关于方安民申请建养殖场》的报告中写道:“方安民准备在原赫家村东南处新建养殖场一处,建筑面积5550㎡,内部设施齐全,距离四周村庄较远,不影响环境卫生,请镇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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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交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在该表建设内容一栏中写道:“新建4座猪舍,建筑面积4000㎡,仓库、消毒池、饲料加工间、育肥猪舍、保育舍及其他辅助设施、配套208m3的沉淀池”。规模一栏:“年存栏量猪1500头,年出栏量猪3000头”。采取环保措施一栏写道:“恶臭采取设置猪舍通风系统,及时清理猪舍粪便,保持圈内干燥,对蓄粪池加装顶棚,厂区四周设置绿化带等措施;生活污水、冲栏废水等直接通过化粪池定期排放到农田用作有机肥料,以供生产”。

这些足以说明:我的所有申请、备案都是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表、积极备案的。

2021年4月,蓝田县鹿塬国土资源所找我谈话,说我的猪场备案手续不全、须加紧补办。我立即到孟村镇政府找主管副镇长段某商议,他当初是同意让我盖猪舍的,于是找来镇农业股书准备行文;同时,他出去和镇党委副书记朱某某“通气”,谁知回来后,情况就变了,我的事情被朱某某“卡壳”了,不予申报、行文。

我一下子就懵了,朱某某为什么要阻挡我的事情呢?后来仔细一想,恍然大悟。

在2020年八、九月间,朱某某曾因村上70余名移民十年未分地一事多次找我,让我给帮忙分地,但其中有140万元的移民款去向不明,村民分文未得、怨声载道,凡是伤害群众利益的事我坚决不干,所以就拒绝了朱某某。他怀恨在心,所以在盖猪舍这件事上不予行文、故意刁难,导致我的在建圈舍成了“非法建筑”,也就出现了5月11日的暴力拆迁事件……

我很愤慨:孟村镇政府不实事求是、如实上报我的建舍申请,却因人为原因强行拆除,根本不顾及我的感受,那可是我四处借钱盖起来的呀?!我的经济损失谁来赔偿?加之这些年,我的妻子患癌在床,手术化疗费十分昂贵,我一个农民能有多少经济来源?一家人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呀?尤其是今年生猪养殖举步维艰、赔本经营,而我的养殖场又惨遭强拆,更是雪上加霜?我后边的路到底该怎么走呀?!

事情发生后,我到农业局、信访局、市长热线等部门去反映,但没有任何结果;万般无奈之下,我从北京请来律师,将孟村镇政府起诉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等待公平、公正的判决。

据相关法律人士认为:按照《图斑判定政策补充规定》第三条设施农业用地之规定:在卫片执法工作中,设施农业用地按照实际用途进行认定,我这属于设施农业用地而修建的猪舍,根本不属于农村建房?对实际用途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即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即可;由此可见,我怎么就变成了“非法建筑”了呢?图斑核查时发现没有履行备案程序的,应判定为“设施农业用地”,同时标注“未备案”,督促备案,规范管理;第六条之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2020年12月底前允许边报批边建设的贫困地区用地,判定为“合法用地”。而我早在2020年初就已经提交了备案申请,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强拆的厄运,这是一起严重涉嫌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目前,我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综上所述,我要用舆论的力量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深信: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一定会看到公正的判决和光明的曙光。(方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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