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十里铺郭德发夫妇:初秋时节,一份“七夕节”里的期

2021-08-24 11:49

 西安灞桥十里铺郭德发夫妇:初秋时节,一份“七夕节”里的期盼

 2021年8月14日,农历七月初七,“七夕节”,中国民间传统意义上的“情人节”,有谚语云:“牛郎织女要相会,年年盼望七月七”,这也反映了勤劳朴实的人们对幸福生活的期望和憧憬。是的,老百姓对美好日子的向往与追求,并用辛勤的汗水来获得,本是不可厚非的,但这一切对于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道高楼村的郭德发、王玲夫妇来说,幸福的日子又在哪里呢?

 在“七夕节”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夫妻俩站在村外一处刚刚被推平的废墟旁,神情凝重,欲哭无泪。谁曾想到,就在半个月前,这里还是他们辛辛苦苦经营了二十余年的仓储库房,却在一夜间被夷为平地,其中的辛酸与苦辣,悲痛与无奈,均在郭德发夫妇的来信中娓娓道来。

 我叫郭德发,57岁,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道高楼村二组村民,1983年,刚满19岁的我积极响应国家“踊跃参军 报效国家”的号召,成为共和国一名合格的军人;到部队后,我严于律己,刻苦训练,时刻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第二年,我又加入到党组织的怀抱,成为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从此,我就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身先士卒,雷厉风行,三年后,我将这种优良的作风带回到地方。

 复员以后,我又积极投身到家乡建设的洪流之中,由于自己的优良表现,1995年,我被村民们选为高楼村村主任,这一干就将近10年。在此期间,我积极带领大家发家致富:一举解决了困扰村上多年的水、电、路等难题;为考上大学的学生每人奖励1000元;幸福林带的美化;汽配城的招商引资等工作,都是在我任上一一实现的。不仅如此,我还对儿子严格教育,让他参军、入党,良好的家风使他在青海玉树4.14地震中冲锋在前,夜以继日的出色完成救灾任务,受到部队通令嘉奖。

 多年来,我时刻保持着一名党员的胸襟和军人永不褪色的铮铮风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总是把最苦、最累、最脏的“活儿”留给自己。

 在高楼村,有一处二、三十米宽的垃圾坑,荒芜多年,属于非农业用地、无人管理的荒地。为了改善人居环境、让这片荒芜多年的建设用地能够合理利用,重新焕发生机,我们夫妇俩就和村上签订了土地承包联营协议,对该垃圾坑进行改造。通过填坑、铺路、拉水、拉电、修建等一系列艰辛的劳作,半年后,一座占地4亩多的仓储库房拔地而起,一举改变了曾经“垃圾山”堆积的脏、乱、差面貌。

西安灞桥十里铺郭德发夫妇:初秋时节,一份“七夕节”里的期盼

 库房建成后,我在第一时间办理了“德发仓储经营部”营业执照,主要经营摩托、家电、体育用品、摄影器材等仓储租赁业务;同时,我们夫妇俩起早贪黑,披星戴月,还进行PVC管材的销售业务。从此,仓储租赁和管材经营成了我们夫妇俩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二十多年的风雨兼程、商海搏击,锻造了我们一路顽强拼搏的不朽人生。

 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

 就在我们事业风生水起之时,2020年,一场“拆迁风暴”席卷高楼村,“德发仓储”也在所难免。

 2020年4月29日,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员会与西安市灞桥区政府做出了西浐灞告字[2020]3号《关于高楼村整村征地拆迁工作的通告》,该通告主要内容为:对华山厂以南、汉森路以北、幸福路以东、黄家坡村以西的灞桥区十里铺街道高楼村集体土地及地上合法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进行整村拆迁改造。

 我认为:该《通告》确定了“征收范围、户籍认定截止日、在征收范围内停止新建扩建、暂停核发有关行政许可、限期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搬离现场、腾空房屋,且逾期不搬迁者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一系列内容,实质上是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即高楼村村民)之间的相关活动给予了告知与约束;该《通告》对包括我本人在内的所有高楼村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产生了实际影响,是可诉的行政行为。

 对此,为了维护广大村民及自己的合法权益,2021年1月27日,我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西安市政府、灞桥区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通告》;2021年3月31日,西安铁路运输中院作出(2021)陕71行初337号行政判决书,认定《通告》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对被征收人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利、法律救济权利未依法保护到位,《通告》的作出缺乏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该《通告》违法。

 关于这次拆迁,是在没有张贴拆迁《公告》、没有召开村民大会、仅仅通过村干部和几个村民代表签字同意后,就开始实施。事实上,自从《通告》发布后,商贸园办、十里铺街办工作人员就给我打电话,问我是否知道拆迁事宜,并和我商谈关于拆迁的具体情况。

 在和他们“拉锯式”的“谈判”中,时间到了2021年4月至7月份,经常有人上门并威胁我道:“你交了宅基地,库房就不定成违建,如果不交宅基地,你的库房就定成违建了”;听一听,这是什么话?而像高楼村有库房的就高达三、四十家,而且都给予了赔偿,唯独给我家定为“违建”?难道就是因为我没有上交宅基地,所以就分文未赔,这合理吗?这种“以拆违、逼拆迁”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我绝不会答应!

 从此,我的厄运就降临了。

西安灞桥十里铺郭德发夫妇:初秋时节,一份“七夕节”里的期盼

 从7月下旬开始,家中天天有人上门骚扰:有身上刺龙描凤的社会闲杂人员、有社会混混,他们要么对我们夫妇威逼利诱,要么闯入库房,对库房经营户恐吓威胁,让商户尽快搬离,我多次拨打110维权未果。尤其是从7月28日凌晨开始,十里铺街办、商贸园办干部、几百名保安及社会上不明身份人员纷纷汇集,场面壮观,他们全面包围我的库房,实施停水、停电,赶走商户,将我们驱赶在外,限制出入库房,对库房“砸门撬锁”,将二十余家库存商品扔到马路上。7月29日,他们甚至悍然动用大型挖掘机械,将我的库房瞬间夷为平地,废墟一片。早晨六点,当我们夫妇闻讯赶到现场时,早已被里三层、外三层的保安人员控制在外,限制“人身自由”,眼睁睁的看着我们苦苦经营了二十余年的“江山”毁于一旦,那一刻,我们夫妇的泪水只能默默地往肚子里咽,二十余年的心血和汗水就在那一刻化为乌有、付水东流,悲痛和愤慨又有谁知?好几百万的经济损失该有谁来赔偿呀?!

 痛定思痛,我要以一名37年党龄且退伍老兵的身份来阐明我的观点:

 首先,我的库房建于1998年,二十余年来,一直合法经营,但为何同村四十余户2010年后建设的库房都属于合法建房,并给予赔偿,却唯独将我一家定位“违法建筑”?分文未赔?同一个村落竟然出现“一国两制”的政策,这合理吗!

 其次,在此次暴力强拆前,没有任何部门给我下达《行政拆除决定书》,而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公然动用几百名人员,断然采取停水停电,凌晨聚众、不亮身份,公然强拆。这一切违背了《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高楼村强拆后,村民们没有拿到土地补偿款及安置补助费,社保也没有办理;土地批复征收范围实际仅有96亩地左右,但他们却将征收范围扩大到300亩左右,属于典型的少批多占行为;我们被暴力强拆的库房竟然不在被征收范围内之内。

 四、十里铺街办和商贸工业园办相关工作人员,严重违反《行政法》第64条之规定,应依法给予处分。

 五、“7.29”暴力拆迁行为,是在建党100周年刚刚结束、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公然不顾念一位具有37年党龄的退伍老兵的尊严,简直是对党和人民的公然亵渎!

 是的,一个城市的进步、发展、美化,都是为了给老百姓营造一个美丽、舒适的人居环境,这无可厚非,但如果偏离了初心,甚至以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为代价,那就南辕北辙了。所以,我们夫妇要借助舆论的力量,呼唤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回答;我们深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郭德发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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